
近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对辖区环境监测服务中标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的监测作业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社会监测机构建立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
送法上门提认识
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依据,真实、准确、科学的数据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均对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定责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该局高度重视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主动帮服并送法上门,由局内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抽查委托任务,对监测机构的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检查,要求中标监测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监测质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守“对监测数据终身负责”承诺,绝不触碰“弄虚作假”红线。
全域监督解疑惑
检查组对监测机构工作中的操作人员、仪器设备、现场采样、样品保存和管理、实验分析、监测方法、工作环境条件、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等各方面进行全域监督,核验其是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检查包括审核采样方案及采样前准备工作、现场观察采样操作及采样记录的填写、核查分析记录及报告、询问相关人员等。检查中发现监测工作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及时向监测机构反馈,协助监测机构进行原因分析、落实纠正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暂未发现中标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环境监测服务中标机构的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不断引导监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专业素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守住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