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10月21日全国危险化学品视频会议精神,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增城慧谷“9·16”爆燃事故教训,使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身感受事故之痛、事故之害,11月22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警示教育会。
会议观看了11月16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响水“3·21”事故新闻报道,市人民检察院吴奕星高级检察官结合司法实践,通过典型案例,解读了《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职务犯罪等相关内容。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润培强调,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之心,真正吸取事故教训,牢记“1-3-1”标准(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即满足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照《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全市“奋战五十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四个凡是、四个一律”要求(凡是隐患整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许可证;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许可证;凡涉及违法违规、“三违”行为的,一律依法立案、从重处罚;凡整改无望、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许可证),用严格执法守稳危险化学品安全基本面基本盘,达到市委“严防死守、滴水不漏、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
各区分管危险化学品的分管局领导和监管科长、中央驻穗分支机构安全负责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18支应急救援队伍的法人、实际控制人共约21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以闭卷形式,现场对参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