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9年实施医疗救助政策以来,我市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好生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让更多街坊朋友知晓我市医疗救助政策,10月30日起,医疗救助公益广告亮相广州地铁宣传栏。街坊朋友们可以留意广州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13号线、18号线、21号线沿线宣传栏。
公益广告围绕“医疗救助 为健康托底”这一设计主题展开:从广州市市花木棉花丛中伸出一双手,托着一只正在接受医治的受伤小鸟,小鸟逐渐康复,康复后飞向幸福健康的前方。寓意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具有广州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始终把困难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兜底职能,为困难群众健康托底。
我市医疗救助对象
(一)困难群众
1.持有有效证件的本市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三级或四级精神智力类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3.本市户籍烈士遗属、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4.本市户籍因公牺牲或在职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
5.本市户籍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6.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
(二)其他人员
1.本市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或多重残疾人;
2.本市户籍居民因治疗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3.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因治疗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4.在本市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的、且职业病防治责任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
5.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人员。
医疗救助咨询热线:020-8149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