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
值《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3周年之际,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垃圾分类市区联动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部署,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践行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天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天河区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书面调研、召开座谈会、代表“微检查”等形式,对天河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副主任倪瑞兰、李笑娟、余电芳等常委会负责同志率检查组开展系列检查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刘庆进,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同志、城建工委委员,区城管、住建、教育、农业农村、商务金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供销等部门及部分街道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7月2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党组书记、主任蓝小环同志主持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副区长刘庆进同志关于天河区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随后,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兵分三路,分别围绕高校区、城中村和社区实施《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生活园区、教学区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管理,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及垃圾收集房设置管理,华南师范大学高校饭堂区域垃圾分类及两网融合资源回收,车陂公园垃圾分类管理,莲溪村垃圾分类管理,棠下村垃圾分类管理,东成花苑两网融合点、星级分类投放点建设,林和苑小区垃圾分类管理,沙河垃圾分类体验馆建设运行等情况。检查组一边实地检查,一边现场听取区政府及城管等部门、各街道及院校、城中村、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协调部门、街道和院校、村社等业主单位,通过协商共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此外,检查组还派出暗访小组,以“四不两直”随机暗访的形式对沙河街华翠苑、五山街汇景新城、棠下街棠德综合市场、棠德花园、棠下村等小区、城中村和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分类暗访,掌握最真实的一线情况;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微检查”,通过天河人大公众号“随手拍”等功能,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监督,推动垃圾分类问题立行立改。
蓝小环同志指出,垃圾分类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更是推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抓手。去年7月以来,天河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的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原则,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全链条常态化监督,组织代表暗访垃圾分类2000多人次,推动981个问题立行立改,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有力有效助推垃圾分类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推动落实城中村、无物管小区等专项守桶站桶引导经费,守桶引导率从69%提高到84%,相关专项经费列入各街道2021年垃圾分类经费预算;二是推动逐步落实视频监控在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推广应用,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安装垃圾分类监控设备500多处,运用视频监控、视频回放等“技防”手段为垃圾分类监管工作科技赋能;三是推动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域覆盖,投放点“六要素”达标率从45%提高到95%;四是推动消除高校垃圾分类盲区,通过深入调研、宣讲和召开5场座谈会,巧用高校人大代表既是代表又是高校领导的双重身份,“借智”“借力”“借势”助推高校垃圾分类提质扩面。
蓝小环同志要求,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围绕当前天河区垃圾分类工作中仍在存在的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投放点配套建设滞后、站桶守桶水平不高、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投放环境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分类投放和运输精准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城中村、高校、市场等各类场所垃圾分类的典型问题,逐一梳理,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并持续做好后续跟踪监督工作。
蓝小环同志强调,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条例》在天河区的贯彻实施工作,力促天河区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一是要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及其法规的宣传力度。抓好普法执法守法工作,有效扩大法规的普及率、知晓率,让垃圾分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习惯。
二是要分类施策推动各类场所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动高校区科学规范设置定时、误时投放点,按照校区人员分布配足配优投放点,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提升精细管理水平;推动社区垃圾分类优化提升,改善投放环境,提升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精准率,杜绝混投混运;推动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点“六要素”优化,落实站桶守桶,逐步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水平均衡化。
三是要抓好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以有效监管和刚性执法,切实压实物业管理单位、机团单位、村社等各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垃圾分类拒收制度,发现生活垃圾投放、收运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必须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拒绝收运,并依法规报城市管理部门查处。
四是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发挥城管、住建、教育、农业农村、商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学校、医院、市场、餐饮、酒店等重点行业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
五是要继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运用天河人大公众号“随手拍”等监督利器,建立健全“随手拍—立即传—马上办”监督链条,推动有关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形成有效常态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