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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发布关于划定154条河涌管理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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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2
  • 来源:白云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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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行洪行为一律禁止,违者必究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白云区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白云区发布关于划定154条河涌管理范围的公告,严禁一切妨碍行洪行为,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公告涉及鸦岗涌、文笔涌、石门村西涌、牛路涌、鹅春岗涌、海口涌等154条河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违者依法严肃查处。

  其中,横向范围包括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护堤地范围为已达标或规划堤防的堤顶算起外延6-20米。上游起点以各支流源头或行政分界线来确定,无调查资料时可按规划范围确定;下游终点依次按行政分界线、支干流(河海)分界线、工程范围或规划范围确定。涉及跨区或市管工程的河道上下游或主支流分界线原则上以工程止点或规划止点来确定。

  据悉,去年,全区441名河湖长巡河9.4万人次,巡河16.6万公里,上报整治问题上万宗;主动排查整治问题近2.9万宗,整治“散乱污”超过1.3万家,拆除涉水违建130.1万平方米。接下来,在坚持高压治理态势的同时,将逐步推动界桩、指示牌安装,进一步明确河涌管理范围,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依法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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