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下午,副区长麦洁萍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劳资纠纷案件,会议作出相关决定。会后,记者就这起劳资纠纷案件的前因后果从区人社局采访中获悉,由于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金辉公司)存在涉嫌违法分包行为,主体关系混乱,工程款与工资账目难以区分、核实,且分包该工程的主要人物涉嫌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罪被依法逮捕,对处理工人工资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工程涉嫌层层分包拖欠工资数额大
2016年12月22日,区人社局接45名工人(其中寇林德班组35人、项目部杨建锋等10人)投诉金龙路工程拖欠工人工资事项,投诉人称金龙路工程拖欠寇林德班组35人从2016年2月至12月份工资共计160多万元;拖欠项目部10人2016年2月至12月工资共计70多万元。接案后,区人社局劳监大队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金龙路工程的业主方是区基建办,总承包是金辉公司,2015年10月10日金辉公司与区基建办签订了总承包合同。2015年10月26日,余文斌委托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园艺公司”)与金辉公司签订分包合同,以自然人的身份实际承包了金龙路施工工程。之后,余文斌又以广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欣公司,余文斌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与寇林德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经区人社局调查,在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当中,区基建办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金辉公司的工程进度款1300多万元,未发现区基建办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2015年12月7日,金辉公司向湖南园艺公司转账工程款共190多万元,同日,湖南园艺公司向赖欣意(余文斌反映系其工程合作人)的银行账户转账共180多万元,(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另据寇林德称,余文斌在2016年1月至10月期间分批支付寇林德班组共180万元。目前,45名工人主张被拖欠的工资总额约149万元(其中寇林德班组共35人主张工资约95万元,项目部10人主张工资约54万元)。
分包人拒付工资被依法逮捕
区人社局接到工人的投诉后,于2016年12月28日对金龙路工程拖欠工人工资一事进行了立案。2017年1月16日,区人社局以分包人余文斌涉嫌逃匿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余文斌被批准逮捕,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底已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为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区人社局于2017年1月19日对金辉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金辉公司先行支付工人工资。2017年1月24日,经区维稳办及区人社局协调,金辉公司与金龙路工程的工人代表协商后向45名工人先行支付了部分工资共计72万余元(其中支付寇林德班组35名工人工资50多万元,支付杨建锋等项目部10名员工工资20多元),双方书面约定,剩余的110多万元待春节后核对再支付。2017年5月初,金辉公司要求寇林德班组复工,一次性支付寇林德20万元,因双方对工资数额分歧较大,金辉公司一直未支付寇林德主张的余款约95万元,对项目部10名员工的工资(约53万多元)也未再支付。2017年5月4日,金辉公司向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不当得利”(后变更为“无因管理”)起诉广欣公司及寇林德,要求被诉人返还垫付的工资款项。
案件错综复杂工资金额取证艰难
由于金辉公司与寇林德班组35人及项目部10人对工程款存在较大分歧且一直协商未果,区人社局经多次调查取证仍然无法核实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数额,该局于2017年7月7日、7月11日分别向该工程项目部10名员工代表吴永财、匡燕和班组工人代表寇林德依法送达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告知工人依照劳动争议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2017年12月13日,区人社局接对寇林德投诉中涉及的新情况及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经多次对工人询问,工资数额仍然难以核实。
2018年1月18日,区人社局劳监大队工作人员在番禺区看守所对广欣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文斌进行了调查询问,就2017年12月25日寇林德提出的拖欠工人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工资事项的诉求进行调查,余文斌表示其虽然在结算单上签名,但数额不实,关于寇林德提出的工资明细表他表示没办法确认。
2018年1月22日,区人社局劳监工作人员对该工程的项目现场管理员杨永生就寇林德提出的拖欠工人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20日工资事项的诉求进行了调查询问,杨永生表示工资表是不真实的,并表示其签名确认存在失误。区人社局劳监大队通过对包工头、工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核实及调查,认为寇林德的诉求与工人实际诉求存在差异,寇林德提交工资数额难以认定。
从区人社局调查情况反映来看,金辉公司将金龙路工程实际分包给自然人余文斌,存在违法分包嫌疑,主体关系混乱,工程款与工资账目难以区分、核实,且金辉公司没有履行作为总承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负总责、监督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发放等义务,导致工人工资数额(尤其是寇林德主张的误工费70多万元)难以认定。另据了解,寇林德已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广欣公司追讨劳务费约95万元,数额上与寇林德主张的工人工资相同,相关争议目前都已涉法涉诉,寇林德班组工人劳务费的具体金额还有待法院作出认定。
2018年2月5日,区政府召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维稳办、区基建办等各部门参与的会议,商定被拖欠工资的支付问题,商定由区基建办借资先行支付工人工资,待司法或仲裁结果出台后再收回借资。2月9日上午,区基建办借资先行支付了寇林德班组共35人所主张的工资近95万元,寇林德签订了有关承诺函,承诺履行发放工人工资和劳务费及返还垫付款的责任。
虽然区基建办借资先行支付了寇林德班组共35人所主张的工资(劳务费)约95万元,寇林德也已通过司法途径向广欣公司追讨劳务费约95万元,但是,因工程违法分包产生的纠纷并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