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联播 > 各区动态 > 番禺区

番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炉

  • 听全文
  • 2020-04-22
  •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 分享到
  • -

  4月20日,《番禺区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2020年公办学校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区内招生。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并保持相对稳定。凡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指导中心、学校为其子女(被监护人)办理入学(升学)报名手续,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安排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通知》明确,番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区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民办学校申请经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核定总计划的50%。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注册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各教育指导中心要保障其公办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通知》要求,各教育指导中心按上级规定做好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的入学工作,保障各类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补贴民办学位)起始年级。

  《通知》强调,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转自番禺日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