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海珠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区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分别向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区财政局党组、区政务和数据局党组、区林业和湿地局党组、区机关事务局党支部进行了反馈。区有关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区委部署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履职尽责不充分;有的项目监管漏洞突出,全周期监督机制缺乏;有的工作作风仍需改进,还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细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时间表和整改台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用好巡察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落细落实日常监督,区委各巡察组要全周期跟踪整改,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区纪委监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