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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三举措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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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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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制度完善、提升维权效能、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完善机制,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多部门联动机制,针对投诉、举报疑难问题启动会商机制,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建立完善“区消委会-属地市场监管所-消费维权服务站”三级联动机制,落实消费维权投诉节假日值班备勤制度,畅通解决消费者诉求渠道。建立12315、12345平台投诉处置督办机制,专人认领、跟踪监控相关事项接收处置、转派处置等工作,确保消费者诉求及时得到回应。截至3月12日,共处理消费投诉1.5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72.72万元。

  二是拓宽渠道,强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积极引导辖区投诉较集中,且符合建站条件的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消费者处理投诉开通快速便捷的“绿色通道”,以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效能,缩短处理纠纷的时间。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打通政府监管和企业自管通道,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双赢”局面。目前全区共有消费维权服务站153家、ODR企业44家,其中ODR企业2023年新增28家,同比增长175%。

  三是社会共治,营造放心消费社会氛围。依托18个属地市场监管所网格化、多频次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消费维权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消费维权意识。积极发动辖区企业参与“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活动,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从日常消费领域进一步拓展至农贸市场等重点民生领域,引导经营者公开自愿承诺诚信经营,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目前全区共有“放心消费承诺单位”352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68家,发展敦和路东川新街市新滘市场创建成为区内首家放心消费农贸市场,不断深化、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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