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方企业当事人坐在广州南沙的仲裁庭里,柬埔寨某知名矿泉水品牌当事人却远在千里之外的金边,得益于高清视频传输技术和远程庭审规则,双方隔空对话,历经两小时庭审,在仲裁庭的释法说理之下息诉止争。
11月26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对外披露,其分支机构——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庭日前通过跨国远程庭审,成功调解一宗关于柬埔寨当地知名品牌矿泉水产品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此举开创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远程庭审的先例,成为全球跨国远程开庭仲裁第一例案件。
国际商事纠纷15天“搞掂”
作为双方当事人一致推选的独任仲裁员,李栋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不能就案办案,应当努力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李栋请双方当事人各自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心中所想,进一步了解矛盾点,并着手开展调解。
“如果要求双方坐到一起开庭无疑会加重双方成本。高清视频传输技术和远程庭审规则,使得仲裁庭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大大便利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的处理。”李栋表示。
历经两小时庭审,中柬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释法说理之下息诉止争,不仅当场和解,还达成进一步的商业合作初步意向。在视频连线中,柬方当事人竖起了大拇指,以此表达对仲裁庭的感谢及满意。
本案的远程庭审开创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远程庭审的先例,从受理到当庭和解才短短15天,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国际仲裁”的便捷高效。
仲裁优势叠加获各方认可
“案件最终能够以和解方式解决,可谓达到了最好结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中柬两国企业经贸合作关系也因之更加紧密和牢固!”柬埔寨广州商务中心负责人卢和丰欣喜地表示。
“有不少企业都会面临同样的困惑,在生意往来中遇到纠纷后,如果选择在柬埔寨进行诉讼成本太高。现在有了远程庭审的机制,不光节约了成本,更让中国企业真切感受到,无论多遥远,广州仲裁委的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我们永远都在祖国的怀抱中。”卢和丰说。
本案也受到柬埔寨驻广州总领事兴波的密切关注,他称赞“这是一次值得借鉴的不错尝试”,相对于诉讼,仲裁程序私密性较强、自主程度较高,既灵活又节约时间成本,并且仲裁文书有国际公约保障而具有普遍执行力,非常适合处理商业活动尤其是国际商事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仲裁庭审叠加远程技术
“一带一路”的重要机遇带来了国际经贸的繁荣,作为保障,与此相关的法律服务也必须跟上。据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主任江岚介绍,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创新制定《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对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同步运行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三种庭审模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熟悉的语言和庭审模式,这一创新举措已成为南沙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经验之一。
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还需面对时间、空间不同步的困难。“广州仲裁委员会在2015年就率先启动互联网仲裁工作,三套庭审模式叠加远程庭审技术,产生了‘1+1>2’的化学反应,既有专业能力和水平应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不同所带来的挑战,又能够大大降低不同国家当事人因距离遥远而在争议解决时产生的高昂交通、时间等成本。”江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