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非接触式”办税十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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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2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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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税发〔2020〕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税务总局关于“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的要求,积极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纳税服务的质效,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经市局研究,现推出提速“非接触式”办税十项措施,各单位要加大对十项“非接触式”办税措施的宣传,发挥“非接触式”办税方式的作用,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一、办理税费不出门

  在疫情期间大力推广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端及扣缴客户端)等网络途径,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涉税(费)业务,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普通发票电子化

  大力推行电子普通发票(包括区块链发票),逐步为原使用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自动增加相应的电子普通发票票种。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申领电子普通发票。申领后,纳税人可采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的推广应用将为纳税人带来“无接触”使用、开具成本低、防伪性能佳的新体验。

  三、领用发票免费送

  为纳税人申请领用发票或代开发票提供“网上申请、免费配送”服务,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降低发票领用成本(发票免费配送期暂定到2020年3月31日止)。

  四、延期申报网上办

  2020年2月份的纳税期限已延长至2月28日。对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到2020年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

  五、社会资源齐共享

  充分运用社会资源,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百望九赋电子有限公司等单位主动在全市服务网点,配置电脑、自助办税终端供纳税人免费使用。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这些单位的服务网点使用电脑或自助终端进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尽量减少见面接触的传染风险。

  六、咨询服务多元化

  为尽快满足纳税人咨询需求,避免面对面咨询的感染风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积极指引纳税人采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并提供以语音留言、主动回拨、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为补充,以网站、微信为载体的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i-Tax智能咨询、在线咨询、远程视频咨询等服务平台获取形式多样的“24小时不打烊”全税费种线上咨询服务。

  七、税务宣传矩阵式

  紧贴纳税人咨询需求,构建“1个门户网站+1个服务号+1个订阅号+1个官方微博”的“四个一”宣传矩阵,并在广州税务微信订阅号增设疫情防控专栏。纳税人可通过微信订阅号、微信服务号、微博获取疫情防控专题热点、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办税指引及咨询热点的宣传辅导服务。

  八、离厅服务自助办

  合理调配现有自助办税终端资源,推进自助办税终端开展非接触式办税。在各区税务所设置自助办税终端,纳税人可选择就近的税务所使用自助办税终端自助办理税费业务,体验“自助办”的便利。

  九、银税互联建行办

  在全市建设银行网点的智慧柜员机全面上线28项自助办理税费业务功能,充分利用建设银行网点众多、服务覆盖面广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办理税费业务范围。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建设银行网点进行自助办理税费业务,如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纳税清单、查询个人缴费明细、开具个人社保费完税证明等事项,真正实现“进一个门办两家事”,有效降低办事时间和成本。

  十、预约导税分流走

  统一在预约办税系统启用预约前置分流功能,在防疫期间实行预约申请分类分流措施。纳税人在预约申请时可先行获得网上办税指引辅导,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网络途径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理,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的健康安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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