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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举办“打造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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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5
  • 来源: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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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暨南大学共同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交流会“打造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题研讨会顺利举办。

  随着粤港澳三地要素流动加快、贸易日益繁荣,高效解决因不同法律制度、规则所导致的涉港澳跨境纠纷案件,成为推动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重要议题。本次研讨会邀请粤港澳三地法律领域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代表深入研讨、建言献策,以期在南沙打造与港澳协同创新、与国际联动发展的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打造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快打造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对推动粤港澳合作发展意义重大。围绕这一需求,南沙应如何取得进一步突破?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认为,南沙要支持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推动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争端解决机制。他建议,南沙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港澳开展协同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和大湾区商事调解中心,并发挥广州专门法院多的优势以及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的平台效果,争取允许境外知名仲裁等争议解决机构在南沙设立业务机构,支持在南沙先行探索国际投资仲裁,打造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高轩认为,南沙要构建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应优化利用地方立法权的独特优势,全面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缘优势、经济优势等红利,充分把握仲裁、调解服务市场。南沙同时应积极借鉴新加坡商事仲裁中心等国际司法文明成果,加强与高新企业的深度合作,借鉴当前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的数字化、智能化经验,利用5G移动通信、云端大数据、自动语音识别等技术开展智慧或者其他平台式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设。

  积极发展国际商事仲裁、调解

  具体到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认为,当前中国仲裁机构在此领域的话语权不足,商事仲裁服务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不足,加之后疫情时代司法资源流动受阻、互联网仲裁未能有效推广,国内企业“走出去”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针对这些困境与挑战,他认为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实践探索为商事仲裁国际化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该机构同步运行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三套庭审模式,推动全球首例远程庭审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实现,并制定发布了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蒋悟真建议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广“广州模式”“广州标准”,并优化商事仲裁与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执行协作机制等,提升中国商事仲裁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相较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调解具有成本及时间的优势。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彭波认为,南沙要推动商事调解发展,在地理位置、人才以及政策等方面都具备显著优势。他建议南沙应积极开展调解员培训认证,利用现有政策拓深国际商事调解参与度,并成立专门机构与香港、澳门的先进调解机构进行交流,加强与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合作等。

  携手港澳搭建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围绕国家部署要求和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的需要,南沙应如何携手港澳搭建协同高效的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香港司徒维新律师行合伙人、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永良结合香港调解经验,提出南沙应大力推广商事调解,尽快探索建立粤港澳三地之间的调解协议互认制度,建立调解员认证机制,尝试接纳具备一定条件的港澳专家、调解员成为大湾区的“认证调解员”,并在南沙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澳门世界贸易中心执行委员会主席及仲裁中心副主席高展鹏提出,应加强大湾区仲裁机构的合作交流,联合开展培训和研讨活动,培养处理跨境纠纷的专业人才,同时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调解综合服务网站在线服务平台,建立仲裁中心仲裁和调解个案的转接机制,以促进大湾区内仲裁及调解个案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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