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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出台18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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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7
  • 来源:南沙新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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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新区参加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南沙区司法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据介绍,南沙区统筹线上跨境公证服务、律师跨境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普法服务、调解服务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司法行政职能,制定18项服务措施,助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悉,《措施》满足了中小投资者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建立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组成的保护中小投资者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切实解决中小投资者遇到的法律问题。围绕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范化解等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法律难题。推进“智慧公证”建设,为中小投资者办理市场公开承诺公证、股东大会现场监督公证等,优化办证流程,加快办证速度。

  同时,《措施》还建立了中小投资者矛盾纠纷集中调解机制。对涉及中小投资者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做到立即办、就近办、精准办。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实施“1+1+9+N”行政复议与调解联动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职能,完善中小投资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此外,《措施》优化了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有温度的行政监管新模式;加强涉中小投资者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围绕保护中小投资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每年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执法事项的专项监督。

  《措施》还完善了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机制。发挥法治文化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上市公司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健全上市公司董监高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着力提高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能力;加强中小投资者风险教育,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会、宣传文章、典型案例等形式加深中小投资者对金融知识、法规政策的认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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