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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切实减轻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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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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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4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社会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交通物流等领域成整治行动重点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将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领域作为整治行动重点,并明确各领域整治的重点任务。

  交通物流领域,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加大海运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港口、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水电气暖领域,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的供电价格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价。

  地方财经领域,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实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各地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金融领域,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领域,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内容更广、更加注重协同治理、更加注重社会监督、更加注重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还要督促检查对国家和各地出台的收费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采取分领域分地区自查、联合抽查检查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实施联合惩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准备、分领域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9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牵头部门对相关领域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10月为联合检查阶段,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

  据了解,企业可通过登录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查阅《广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登录广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常态化公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目录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清单之外无收费,坚持实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整治重点

  交通物流领域,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

  水电气暖领域,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

  金融领域,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

  整治方式

  采取分领域分地区自查、联合抽查检查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整治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准备、分领域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9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牵头部门对相关领域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10月为联合检查阶段,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

  举报电话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热线电话12381、12315接受社会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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