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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解读

  • 2019-12-31
  •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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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管理,保持城市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和完好,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生活环境,助推老城市焕发新活力,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广泛征求市直各职能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填补制度空白的需要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制定发布建(构)筑物外立面管理办法。现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是有要求,但比较宏观,缺乏具体操作条款。国内城市如北京(2000年发布)和深圳(2010年发布)等均已出台建筑物外立面管理相关法规,我市亟待制定出台《管理办法》。

  (二)是满足市民群众对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向往的需要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通过创建容貌示范社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和"厕所革命"以及垃圾分类等工作,城市环境面貌越来越好,更加宜业宜居宜游。但是,目前部分建筑物外立面由于长期无人维护管理,出现明显污迹、积灰或者严重变色等影响市容环境情形,较大地影响了整体的城市环境面貌和市民群众的视觉体验以及生活居住的幸福感,离市民群众对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必须尽早出台《管理办法》,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的管理。

  (三)是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的需要

  城市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外立面(以下简称"建筑物外立面")既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元素,也是传承建筑文化、承接城市历史的重要载体。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美观、完好,关乎城市品质,体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而当前我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对"谁来保洁、怎么操作、具体标准"等关键问题都没有明文规定和规范,不利于责任到人、落实落细落小,对表对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要求仍需进一步补短板。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定义、行政管理职责、责任人的确定、保持整洁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实施方式、费用筹措、监督管理等。。

  (一)对《管理办法》的主要概念进行了定义。将"建筑物外立面"定义为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的外侧立面,如不含公共设施,则称"建(构)筑物",将"保持整洁"定义为对建筑物外立面的定期清洗和日常维护等行为。

  (二)对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管理部门进行了明确。为明确建筑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工作的职责划分,《管理办法》确定了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行政主管部门,并分层次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做了界定。

  (三)对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的责任人进行了明确。按照所有权人负责的原则来确定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的责任人,并对一些另有约定和无法直接确定责任人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四)对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技术规范,并参照其它城市的做法,对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总体要求和对外立面清洗频次、实施方式、质量要求、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对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费用筹措方式进行了明确。经费是工作实施的重要保障和支撑,《管理办法》明确了以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责任人作为经费的承担主体,并依据建筑物管理模式明确了费用筹集方式,同时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构建了资金多元筹措机制,保障工作开展。

  (六)对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的属地责任进行了压实。《管理办法》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中的日常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压实了属地的主体责任。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充分发挥街(镇)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问题的便利和优势,同时加强层级管理,把具体事务性管理工作压实在基层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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