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新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州市能源监测管理办法》《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委对《广州市重点用能监管单位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穗发改规字〔2019〕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穗发改规字〔2023〕4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旨在统筹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管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平台与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的对接验收等工作,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快建设能源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节能挖潜,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六章、共19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补助资金、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等定义,规范补助资金使用原则,厘清相关部门职责。第二章为补助资金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明确了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北纳入监管名单、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有效对接的重点用能单位,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申报补助资金应当满足的条件。第三章为对接和验收,规范了对接验收工作相关内容。第四章为补助资金标准、方式和审批下达流程,明确了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方式,优化了审批下达流程。第五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补助资金监督管理要求。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三、主要亮点
(一)明确责任,优化流程。《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部门职责,完善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资金的下达流程,补充了征求意见、异议处理、集体审议以及向市财政部门请款、划拨和收取拨付回执等环节的要求,实现补助资金的闭环管理。
(二)规范补助资金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被纳入监管名单、已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有效对接的重点用能单位,规范了重点用能单位申报补助资金的条件。
(三)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好用好信息系统。《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做好补助资金管理和对接验收各项工作,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设更符合管理要求、更适用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鼓励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在线监测方式加强能源管理,不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