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运函〔2020〕1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土地开发中心、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道路工程研究中心,广州地铁集团、广州交投集团,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试行)》(穗交运函〔2019〕1023号文印发,以下称“试行指南”)自2019年4月印发,现已试行满一年。为进一步优化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审批效能和审批质量,针对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理过程中反映出的事项适用范围不清晰、全流程网办存在堵点等主要问题,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2018〕12号文印发)及《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穗府〔2019〕194号文印发)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总结经验做法并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试行指南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事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穗交运函〔2019〕1023号文同时作废。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