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运函〔2020〕196号
市道路养护中心、交通工程质监站,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设计审批(两项)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穗交运函〔2019〕1055号,以下简称《试行指南》)自2019年4月印发,现已试行满一年。试行期间,市交通运输局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围绕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事项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事项实施编码、办理流程等也相应发生变更,原试行指南中初步设计审批相关要求已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规范办事材料,提高审批效能和审批质量,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2018〕12号文印发)及《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穗府〔2019〕194号文印发)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总结经验做法并结合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穗交运函〔2019〕1055号文印发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指南审批办事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请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四统一”原则要求更新该事项信息,原则上区级审批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和审批时限、办事指南等应与市级保持一致。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2020年8月修订)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
(2020年8月修订)
一、事项名称与编码
事项名称: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
基本编码:440115057006
实施编码:11440100MB2C91373B3440115057006
实施主体编码:11440100MB2C91373B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审批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四、审批对象及类型
审批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审批依据
1.《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九、十条。
2.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公路字〔2003〕439号)第一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第一条。
5.《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政府投资普通公路和水运项目报批流程和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粤交规〔2018〕128号)。
6.《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投资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方式的通知》(粤交基〔2020〕294号)。
六、审批权限
(一)适用范围
普通公路新建、改建(含拆除重建)、扩建工程二阶段设计中的初步设计。
(二)分级权限
1.市交通运输局审查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审批的项目:市属投资的高速公路、收费公路项目、国道、跨地级以上市的省道新改建项目以及含特大桥梁、长隧道的公路项目。省属或中央投资的上述项目,由项目法人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
2.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的项目:普通省道公路新改建项目(特大桥、长隧道除外)。
3.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和未纳入国、省道规划与管理的地方公路工程。
4.南沙区、黄埔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使其辖区内的市管许可权限(高速公路项目除外),相关许可决定抄报市交通运输局。
七、申请条件
(一)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
(二)已取得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文件,并根据审查文件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概算审核单位的审核并取得审核报告,或提供由其他部门审核的说明材料。
(三)申请人应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八、申请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2页以上的材料需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格式应为原件彩色扫描文件PDF格式。
九、办理方式及承诺时限
(一)办理方式
登录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网站进行申报。
(二)承诺时限
行政审批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不含技术审查环节所需时间)作出许可决定。
十、办理程序(全流程网办)
1.申请人登录“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政府投资项目申报”(下拉菜单选择“公路新改建工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查”,在线填报业务表单、上传电子材料。
2.申请人申办事项提交后,市交通运输局网上签收受理。如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退案处理。
3.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起草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市交通运输局出具办理结果,并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取许可费用
十二、投诉监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本办事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办理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