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为加强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市交通运输局结合管理实际,对《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穗交运规字〔2020〕6号)和《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穗交规字〔2017〕10号)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和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和《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在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份文件在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2018年2月,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2019年11月,广州市修订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此,市交通运输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行业发展变化等实际,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对《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穗交运规字〔2020〕6号)和《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穗交规字〔2017〕10号)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和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以加强和规范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二、修订依据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二)《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19年5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三)《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三、起草过程
2020年1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对《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穗交运规字〔2020〕6号)和《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穗交规字〔2017〕10号)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和修订,从必要性、合法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根据相关上位法的变化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实际情况,对相应条款进行了新增、合并、删除、修改和优化,形成了《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20年4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征求了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等5区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并于2020年5月6日至6月5日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整合为一份规范性文件;
二是明确巡游车驾驶员和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经驾驶员申请可以相互转换,促进巡游车、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结合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际,明确和完善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管理相关要求;
四是删除了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
五是根据出租汽车相关法规的变化,新增、删除、合并和调整部分违章记分情形。
五、专家解读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高级讲师梁焰贤:“《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作为一份规范我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文件,此次修订,我认为有两个亮点,一个是广州市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两证合一”,可谓是政府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的改革,以及积极响应出租车行业呼声的进步,将有力促进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另一个是具体和细化了出租车驾驶员累积记分制度,能更充分发挥此项制度的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比较务实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