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函〔2021〕1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白鹅潭聚龙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启动区子单元(AF0212规划管理单元)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准〈广州市白鹅潭聚龙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启动区子单元(AF0212规划管理单元)详细规划〉规划成果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2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市白鹅潭聚龙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启动区子单元(AF0212规划管理单元)详细规划》规划成果,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