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0年第二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批次样品,经检验,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 19106-2013《次氯酸钠》、GB 6819-2004《溶解乙炔》对1批次次氯酸钠的外观、有效氯、游离碱、铁(Fe)、重金属(以Pb计)、砷(As)、标志以及1批次溶解乙炔的磷化氢、硫化氢试验、乙炔体积分数等项目进行检验。
产品选购小常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需要遵照下列要求: (1)危险化学品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2)危险化学品经销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3)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对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查验入库。(4)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剧毒品,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品准购证和准运证。(5)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向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所采购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020年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