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3日-2025 年3月26日)向本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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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第十三项 | 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河源、清远、茂名仅完成农村集中供水任务的16.8%、32.5%、34.5%,且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质不达标。 | 全省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 | 在全市已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基础上,推进9条村的老化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 在全市已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基础上,推进9条村的老化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经排查,全市农村人口已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在此基础上,2022年继续推进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纳入整改任务的9条村(从化区分水村、锦二村、锦三村、汾水村、铺锦村,增城区群爱村、田美村、合益村、蓝山村)全部完成老化供水设施改造并通水,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改造后,9条村全部由市政自来水供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水量稳定,水质达标。 |
以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质监测,切实保障水质安全。 | 以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质监测,切实保障水质安全。2021-2022年,我市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保护区标志设置更新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农村(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100%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