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广州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实际,聚焦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和关切的热点、焦点诉求,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目标,从引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实施有效错位发展、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助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支持参与医联体建设、助力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鼓励参与研究型医院联盟相关工作、支持参与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参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营造公正执法环境等14个方面,提出一系列管用实用的举措,助力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诚信经营前提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多元化发展、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活跃医疗市场、方便群众就医、缓和医疗供需矛盾、补齐民生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通知》的印发,进一步明确广州对民营医院的管理将从“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向“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方向转变,也进一步表明了广州对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和支持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继续做大做优做强的鲜明态度,对于全市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始终做到“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对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协助民营医疗机构解决用地用房保障、子女就学、医保定点准入、税收优惠等问题。各民营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坚定做强做优做大的信心决心,主动融入广州发展大局,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对口支援协作和帮扶合作,深入参与公益慈善等公共事业,为“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民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