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创新建立医保政务服务观察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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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08
  • 来源: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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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监督工作效能,深化拓展监督途径,市医保局印发实施《广州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观察员制度》,组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观察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构建医保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医保政务服务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聘任范围和程序。通过单位推荐和人员特邀相结合的方式,观察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保险专家和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工会组织、定点机构、街(镇)、学校的代表中聘任。二是确定观察对象和内容。通过亲身体验、明察暗访、走访群众、应邀参加行风建设检查和“局处长走流程”活动等方式,观察员对本市提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的各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线上服务渠道进行观察,观察内容包括服务设施、服务规范、服务效能、服务网络等。三是规范工作纪律和管理机制。建立联络制度、例会制度、反馈制度、培训激励等日常管理机制,并规定观察员开展观察工作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要求。同时,针对观察员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将社会监督效能转化为推动医保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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