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式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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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0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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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广州正式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广州地区全部公立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销售国家试点中选药品,参保群众按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1个城市。我市以广州地区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试点药品总用量的60%估算采购总量,通过参加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增加拨付医疗机构医保周转金、畅通试点药品进院渠道、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落实激励机制以及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等措施,切实保障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各项工作在我市的落地实施。据统计,本次试点25个中选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为52%。广大群众将切实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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