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伯荣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移动医疗处方药医保报销的几项建议》(第4020号)收悉。我局已于8月份与您当面沟通,并将答复意见初稿送您审阅。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和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一)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独特优势,缓解群众“看病难”。目前,广州地区共有41家互联网医院,提供网上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咨询、在线诊疗、导诊分诊、科普宣传等服务,让群众在家里与医生实时“面对面”沟通咨询。疫情期间,10家互联网医院和5家第三方医疗平台接入“穗康”和“广州健康通”微信小程序,广泛开展“在线诊疗”服务,有效减轻了医院诊疗压力,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3月份,拟定了《广州市互联网医院平台及处方流转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有关处室、区卫健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成效显著。2012年,广州市率先在全国建立“超大型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打了坚实基础。目前,广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联通包括全部省部属、市属医院、大部分区属医院和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295家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一网联通”,在库实名电子健康档案超过3600万份,为各医疗机构提供了互联互通基础数据和业务协同平台。
二、实施医保移动支付和慢性病“互联网+”复诊
(一)推动医保移动支付的应用,方便参保患者看病缴费。积极推进“广州医保移动应用+在线支付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在实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移动支付的基础上,加强与海珠、天河、花都、番禺等区卫健部门的对接,将有意愿使用医保移动支付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移动支付体系。拓宽医保移动支付的使用范围,新增门特和住院业务实现医保移动支付。截至2020年4月30日,共计139家医疗机构接入医保互联网移动支付服务,实现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有条件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广覆盖,共有约509万参保人完成支付绑定,累计结算医疗费用达1.5亿元。
(二)实施慢性病“互联网+”复诊医保支付政策,加强慢性病用药保障。为支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减少患者看病就医次数,一方面在疫情期间根据患者就医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2月5日出台政策,将疫情期间参保人在具有互联网医院资质的市内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网上就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统筹基金按标准支付。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联合市卫健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慢性病长处方和“互联网+”复诊工作的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推出了常态化的“互联网+”复诊政策,扩充互联网复诊网上就诊诊查费报销的病种范围至本市27个医保一类门特慢性病种,并将机构覆盖面扩大至经卫健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保“互联网+”复诊管理。目前,全市已有6家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签订协议并提供“互联网+”复诊医保服务,另有29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在开展医院系统接口改造工作。截至6月底,共有约500人次享受“互联网+”复诊医保服务,发生医疗费用约13.7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约7.3万元。
三、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鼓励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进一步提升我市互联网医院综合实力水平。不断提高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服务质量,改善线上就医体验,积极推动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及药品配送服务,规范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保护居民健康隐私,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继续扩大广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接入范围,与各职能部门实现深度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医疗医保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共用。
(三)继续推进“互联网+”复诊医保服务。加快“互联网+”复诊医保服务的接入进度,增加“互联网+”复诊的医疗机构数量,进一步满足患者多样化的就医需求。加大“互联网+”复诊的宣传力度,加深群众对“互联网+”复诊的认识。加强互联网诊疗的就医管理,切实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