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2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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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2
  • 来源: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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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世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易感人群接种流感疫苗纳入广州医保的建议的提案》(第502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于8月份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您进行沟通,并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将回复意见初稿送您审阅。经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基本情况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特殊医疗保障政策

  1、突发情况下及时调整医保目录

  一是及时跟进落实疫情防控医保政策,调整医保目录,对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的参保患者在定点收治医院发生的全疗程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核酸检测排查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胸部CT筛查费用,按规定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即没有目录限制,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一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医院先行垫付,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对符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排查范围、符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检尽检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以及符合胸部CT筛查规定的门诊诊疗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予以支付。

  2、优化医保支付方案

  一是为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建立医疗费用快速拨付通道,压缩月度申报医疗费用拨付时限至5个工作日,陆续向18家定点救治医院增拨周转金4.29亿元。二是增加医保信息系统目录项及编码,确保将救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政策及时落地。开通国家和省新冠肺炎诊疗指南相关药品绿色采购通道,密切跟踪防疫药品采购交易情况。

  (二)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保险长效应急机制

  为全面增强我市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我市制定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改委发〔2020〕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要构建生命至上、保障完善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体系,包括建立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应急机制、创新医疗保障管理制度、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等多方面的内容。同时,市发展改革委还牵头梳理了本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三年具体任务清单,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我市应急管理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计划通过2-3年建设,使广州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软硬件建设、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广州建成国际一流健康城市和最具安全感城市。

  二、关于将易感人群接种流感疫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问题

  (一)流感疫苗暂时无法纳入我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1999〕2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因此,广州市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以及相应管理办法,无权进行调整。

  2、按照《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304号)的规定,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等)不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3、由于广东省正在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发文,要求各地市暂停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固化现行的医保政策。因此,现阶段,我市必须严格执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本市目前的医保政策不做任何调整。

  综上所述,流感疫苗暂时无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市也无进行调整的权限与空间。

  (二)我市积极推进免费为群众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

  一是2012年,我市印发了《广州市集体单位儿童水痘预防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穗卫〔2012〕20号),为发生聚集性水痘疫情的在校学生免费接种水痘疫苗,截至2019年底,共投入市级财政经费1703万元,为在校学生免费接种水痘疫苗近16万剂;二是为推动流感疫苗接种,我市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及疾控机构,积极探索研究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

  (三)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预防接种费用

  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的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您提出的把易感人群接种流感疫苗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对于提高我市流感疫苗接种率,提升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医保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减少治疗流感及其并发症带来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级统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把易感人群接种流感疫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性进行合理性评估,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让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有更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外的流感疫苗接种问题,我市将积极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

  (二)我市将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管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卫〔2019〕75号)以及《广州市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管理的行动方案》等要求,加快推进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实疫苗使用规范管理、加强预防接种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6大行动实施,切实提升全市疫苗接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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