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丹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疗保险统筹的建议》(第2023229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您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广州医保严格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及待遇清单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3年)》(粤医保发〔2023〕5号)等文件规定,广州市统一执行国家、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无权限自行制定目录或增加目录内项目。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待遇清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明确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中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被列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二、及时将符合规定的辅助生殖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广州医保已按国家、省统一部署,将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辅助生殖相关药物以及显微外科输卵管吻合术、经输卵管镜插管通水术、子宫输卵管通液术等相关诊疗项目纳入广州市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积极支持优生优育,并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及时将符合规定的辅助生殖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