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232359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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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6
  • 来源: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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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美全代表:

  您在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以多方共付模式协助我市特殊困难群众购买穗岁康,落实医疗兜底职责》(第20232359号)建议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民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区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广州“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有关精神,2020年12月,我市创新试点政府指导、商业运作的“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穗岁康”)。符合条件的广州常住居民,投保和理赔均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自费药品不限病种范围、不限药品品种报销。“穗岁康”主要涵盖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等多项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免赔额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50%~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超过245万元。“穗岁康”旨在提高参保人大病保障能力,重点减轻其自费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穗岁康”自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认可和支持。2021~2023年“穗岁康”投保人数合计超过1,110万人,2021~2022年赔付金额合计超过10.9亿元,减轻个人负担率超过38%,参保人获赔金额最高的达105万元。

  二、多方资助特殊群体参保“穗岁康”情况

  (一)“慈善出一点”资助困难群众参加“穗岁康”

  2022年起,“穗岁康”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以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为抓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多方助力实现共同富裕。2022年,市医保局与市民政局、市慈善会、省扶贫会、微信支付共同开展“穗岁康”爱心公益项目,资助我市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按照自愿原则个人只需出“一分钱”即可成功参保2022年度“穗岁康”。2023年,“穗岁康”爱心公益项目全新升级,通过联合发动爱心企业、在腾讯乐捐平台开展公众筹款等方式,共筹集资金约680万元,继续资助我市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一元钱”参保2023年度“穗岁康”。

  自“穗岁康”爱心公益项目启动以来,各区积极指导所辖各街(镇)、村(居)委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电话宣传+入户动员+协助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推进困难群众参保工作。2022年共资助超过2.6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成功参保,2023年资助参保人数增长至3.4万人,解民忧暖民心守护困难群众的幸福。

  (二)“政府出一点”资助各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穗岁康”

  为切实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及降低患者肇事肇祸的风险,对符合本市医疗救助条件的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荔湾、黄埔、番禺、花都、从化、南沙区探索由区财政资金全额资助参保“穗岁康”。其中荔湾区将此项目列入区十件民生实事,由区财政安排75.3万元资助参保;番禺区财政安排57万元为全区3,16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穗岁康”。

  “穗岁康”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针剂的个人负担费用不设免赔额,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按100%报销比例兜底保障,实现个人“零自付”。2022年“穗岁康”共赔付1,207名严重精神障碍参保患者使用长效针剂的个人负担费用210.3万元,有效控制患者病情,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肇事肇祸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广州建设。

  (三)“企业让一点”资助百岁老人、见义勇为人员参保“穗岁康”

  “穗岁康”坚持为老百姓办更多好事、实事的初心使命,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向特殊群体捐赠保费的方式,提升社会责任感,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自“穗岁康”试点以来,承办商业保险公司已向368名超百岁老人捐赠“穗岁康”保费,弘扬敬老爱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2022年起,“穗岁康”将历年来399名广州见义勇为人员全部纳入保障,并由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捐赠“穗岁康”保费,对其因见义勇为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旨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匡扶社会正气,让城市英雄感受“广州温度”。

  三、部分城市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普惠性商业补充健康保险的经验做法

  我局前期已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电话交流等方式,了解其他部分城市关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普惠性商业补充健康保险有关经验做法。深圳市,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低边人员、重度残疾居民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由市财政全额资助参加“深圳惠民保”。杭州市,由市、区财政对特困、低保和残保人员,予以全额资助参保,对低边人员,由各区、县(市)财政按不低于每人保费50%的标准资助参保“西湖益联保”;2022年度资助困难群众参保9.6万人,资助金额1,409万元。重庆市,按照脱贫人口50元/人的标准、监测对象150元/人(参保升级款)或69元/人(参保普惠款)的标准,由市财政统一出资资助全市156.8万名困难群众参保“重庆渝快保”。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赞同您提出的“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建立可操作、可持续的多方共付模式,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出一点,协助我市特殊困难群众购买穗岁康”的建议,具体如下。

  (一)关于“企业让一点”。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本微利”的原则,“穗岁康”规定了承办商业保险公司的年度盈利率上限,超过盈利率上限部分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保费中,因此,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每年的盈利部分相对固定。同时,银保监部门规定保险产品不得对特定人群设定特殊的保险费标准。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承办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做好征缴扩面,在年度运行资金有结余的情况下,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让利于特殊困难群众参保“穗岁康”。

  (二)关于“政府补一点”。因医保基金在《社会保险法》中有明确的支付范围,下一步,我局将配合财政部门,根据市、区实际,学习外地经验做法,探索由财政资金资助特殊困难群众参保“穗岁康”。

  (三)关于“慈善出一点”。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民政部门,鼓励支持充分发挥公益慈善力量,助力特殊困难群众参保“穗岁康”。探索将“穗岁康”爱心保项目上线互联网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有针对性地发动部分重点企业、爱心人士定向捐赠,吸引爱心企业参与;由民政部门引导社会组织聚焦孤寡、重度残疾人、留守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健康检查、权益保障等暖心关爱服务,进一步编牢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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