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推进实施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规违法证明改革,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320号)规定,我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企业不再单独出具医疗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需办理广州市医疗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的企业,请登录“信用广东”网(网址:https://credit.gd.gov.cn/)自主打印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