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部分因严重违规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予以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州协佳医院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虚报医疗服务项目等违规手段申报社会保险费用的违规行为。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由广州市医保中心予以解除服务协议,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8,087.30元,以“严重失信”记入信用档案等相关处理。
二、广州市从化众济大药房明珠分店存在暂停服务协议期满未按规定提交恢复协议申请及整改报告,以及暂停服务协议期间仍使用医疗保险POS机划扣个人账户资金的违规行为。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由广州市医保中心予以解除服务协议,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1,069.5元,以“严重失信”记入信用档案等相关处理。
三、广州百和堂药业有限公司十八分店存在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提供给其他机构使用;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的药品或者其他规定用品与进货、库存、实际销售情况不相符;不按有关要求及服务协议规定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由广州市医保中心予以解除服务协议,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9,799.10元,以“严重失信”记入信用档案等相关处理。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请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务必引以为戒,不断加强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学习和内部管理,教育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工作。
特此通报。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