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规范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2021年第四季度我中心对本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执行医疗保障政策及医疗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检查,现将部分定点机构违法违约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法违约定点医疗机构(2家)
(一)违法违约情形:经查实,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未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的违法违约行为。
(二)处理情况:行政处罚1家、约谈整改1家。
二、违约定点零售药店(3家)
(一)违约情形:经查实,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中止协议期间整改不到位等违约行为。
(二)处理情况:约谈整改1家、解除服务协议2家。
三、违约长护险定点机构(4家)
(一)违约情形:经查实,部分长护险定点机构存在提前解除协议且未提前30天通知我中心,未按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要求落实照护管理员负责制度,将非注册在该机构的护理人员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等违约行为。
(二)处理情况:约谈整改3家,解除服务协议1家。
附件:违法违约定点机构名单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违法违约定点机构名单
一、违法违约定点医疗机构(2家)
博济医院、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二、违约定点零售药店(3家)
广州市祈福新大药房有限公司缤纷汇分公司、广州市增城泽佳堂药房、广州市天河国医大药房
三、违约长护险定点机构(4家)
许乃芬护理站、颐家(广东)医疗养老有限公司、鑫康护理站、广州易得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