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一)机构改革
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布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穗建规字〔2018〕24号,下称《听证规定》)自2018年12月5日起施行。2019年3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经批准更名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12月,我市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要求《听证规定》中的单位名称需作出调整。
(二)征收工作的客观需要
截至2019年12月,我市实施征收项目215宗,涉及被征收人超2.7万户,征收面积462万平方米。《听证规定》对规范征收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此次清理,有利于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流程,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依据和参考文件
(一)国家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二)相关规范性文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穗府办〔2014〕59号)、《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17〕18号)。
(三)其他文件:《广州市司法局对涉及机构改革等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总体审查意见》
三、主要清理内容
(一)单位名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整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实施时间:自2020年1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不变。
(三)废止事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24号)同时废止。
四、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地址
越秀区征收办 越秀区万福路128号
荔湾区征收办 荔湾区新隆沙西1号
海珠区征收办 海珠区东晓路56号
天河区征收办 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润都酒店20楼
番禺区征收办 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38号
黄埔区征收办 黄埔区汇星路81号
白云区征收办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副楼
花都区征收办 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南沙区征收办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C栋
增城区征收办 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从化区征收办 从化区河滨南路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