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音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1-07-20
  •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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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频解读】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_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

  【文字解读】

  一、背景原因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于2020年2月6日起施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考评办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7号)和《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整合专家资源的要求及《关于重申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等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通知》的专家抽取规定,已将原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信息推送至省综合库并正式从省综合库抽取使用。即整合进入省综合库,本市原评标专家库不再单独设立,按照省综合库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征集、抽取、日常考评、退出等),原《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无存续必要。

  二、废止后关于评标专家管理主要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5.《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考评办法》

  三、解读途径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四、解读时间

  在文件正式颁布后3日内,通过解读途径对社会公布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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