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电网建设规定的通知》

  • 2021-12-08
  •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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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加快电网建设规定政策解读(音频)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3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修订后的《广州市加快电网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依据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电力建设。2021年,广州市正全力推进110千伏光谱、猎桥、裕丰等智能变电站建设,支持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建设智能电网示范工程。

  为落实国家、省市对电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进一步修订《规定》中相关内容,有利于规范广州市新型城市建设下电网建设管理,提高电力设施迁改的有序性、统筹性和科学性,充分利用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利政策,稳步推进电网建设,将广州市打造成为具有一流可靠电网的大型城市。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规定》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规划章节

  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正在编制的规划名称,修改了相关规划和审批事项名称。鉴于国家暂未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对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的程序、主体进行明确,原条文中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主体、调整程序缺少上位法依据,删除了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条文。

  (二)征收与补偿章节

  为解决广州市城中村和重负荷区域最后一公里用电难问题,在变电站用地建议的基础上,增加了每年度新增配变台区用地建议,对打通最后的用户供电路径,建设配电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适应广州市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植物隐患处理中将日常处置和抢修处置流程进行细化的新规定,修订了本《规定》条文中的相关描述。同时考虑规定的全面性,增加了电力用户所属线路的运行管理要求。

  (三)城市电缆管沟建设章节

  提出了建立同步管沟建设标准定期更新和信息化管理机制,为减少重复投资和提高电力线路运行环境提供保障。

  三、亮点部分

  本次修订新增了电力设施迁改的内容,对设施迁改章节,对供电设施迁改的基本原则、迁改规划、统筹管理等内容作了规定。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对沿线电力设施提出了新的要求,涉及安全距离不足、增加保护措施、地块开发等原因导致的电力设施迁改事项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大。为统筹全市电力设施迁改有序、平稳开展,同时通过提前布局,达到节省投资、节约资源的目的,本次修订明确了电力设施迁改的总体要求和高压电力设施迁改规划的规定,提出了电力设施迁改中的预(结)算的相关要求,为电力迁改有序实施提供保障。

  四、名词解释

  1.供电企业: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即《供电营业许可证》,且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

  2.电力用户:使用电力或接受电力供应的居民、企业、单位等。

  3.配变台区:指(一台)配电变压器的供电范围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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