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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试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 2018-01-12
  •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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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订《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求,规范我市引进驻穗部队退役优秀士兵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我市双拥品牌亮点,推进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深入发展,创新落实《关于推进广州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指导意见》实际举措,打牢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基础,根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我市推出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驻穗部队退役优秀士兵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技能突出。引进退役优秀士兵,是支持国家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优秀人才引进战略的有效途径。

二、《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办法》所称“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是指在驻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海军广州舰)部队连续服役时间不少于2年,且服役期间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三、申请办理引进入户工作的对象应具备什么条件?

《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一是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广州市,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返回退役安置地办理入户,且享受相关安置待遇;二是退出现役两年以内,且退役时获得师(旅)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推荐证明;三是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四、申请办理程序和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办法》明确了相关程序:一是自愿申请办理士兵入户的对象,在退出现役前应向所在部队(师旅及以上)政治机关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申请表》,由师(旅)及以上政治机关审批;二是年度士兵退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由师(旅)及以上单位汇总推荐名单,并为推荐人员评分并填写《广州市引进优秀退役士兵考核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递送市民政局。

五、士兵入户工作有指标限制吗?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就可办理入户?

广州市民政局每年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一定数量的入户指标。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提交申报资料后,由广州市民政局、广州警备区联合审查资料,结合推荐部队的打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中选优,提出年度入户名单,之后进行社会公示,并不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一名退役士兵均获得入户指标。

六、历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现在还能办理申请入户吗?

《办法》至颁布之日起执行,不追溯以往。2016年9月、2016年12月和2017年9月退出现役,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驻穗部队优秀士兵,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每名退役士兵有几次申请机会?

《办法》规定,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退出现役两年内均可申请办理士兵入户。比如,某同志2017年9月退役,那么他可以在2018年5月30日递交申请,如当年因条件限制、排序靠后而未能审批通过,那么他待条件不断成熟后,2019年仍然可以申请一次,并与当年度的申请对象一并打分排序。

八、如有疑问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如对《办法》及相关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179891、83179332向广州市双拥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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