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州市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1年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广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文〔2009〕11号),设立广州市农业局,挂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广州市畜牧兽医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1年,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穗文[2011]7号),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及海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全市“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协调指导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二)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统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及海洋事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价及信息发布的责任;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拟订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承担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责任。
(六)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条件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机、渔网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负责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农业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指导和监督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工作,维护国家海洋和渔业权益,管理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
(十四)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办农业和海洋管理涉外事务,指导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市农业系统未移交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 负责我市农村扶贫开发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工作;拟订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扶贫办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州市农业局(部门)设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1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5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6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0个、经费自筹事业单位0个。
纳入广州市农业局(部门)201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广州市农业局 |
行政单位 |
2 |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
行政单位 |
3 |
广州市农业局机关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4 |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5 |
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6 |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 |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
参公事业单位 |
8 |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9 |
广州市花卉办公室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0 |
广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 |
参公事业单位 |
11 |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12 |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
参公事业单位 |
13 |
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广州市农业局(部门)总编制人数583人,在职实有人数505人,其中:行政编制182人、事业编制401人、军转干编制2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其他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428人,其中:离休27人、退休 401人。另外,市扶贫办从相关单位抽调的8人在我局办公。
第二部分 2011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3930.04万元
1. 财政拨款收入35926.62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847.50万元。
2. 事业收入590.4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费、检测(测量/海域使用论证)服务费、信息收集整理网络服务等;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90.43万元。
3. 经营收入为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231.05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缴款为0万元。
6. 其他收入485.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财政应返还额度预算调整项目资金等;其中: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48.89万元,如部分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疫苗成本等。
8. 上年结转和结余6647.80万元,主要为2010年市本级农业专项结转的资金和中央、省下达的农业专项结转资金。其中其他农业专项支出2530万元,技术推广与培训382万元、农业组织与产业化经营345万元等。以上项目大多为基建工程项目,由于财政评审或公开招投标程序未完成,财政资金按进度拨款,资金需要结转下一年使用。
(二)支出总计43930.0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类)128.41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局部门13个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金。
2. 科学技术(类)4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23.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局部门13个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抚恤金、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和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等保障支出。
4. 医疗卫生(类)348.33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局部门13个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支出等。
5. 城乡社区事务(类)181.43万元,主要用于广州市本级项目单位的农田标准化整治项目等。
6. 农林水事务(类)23655.15万元,该类资金支出是市农业局部门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主要用于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海洋渔业、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监管、统计及信息化、灾害救助、种粮及农机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农业组织化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展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渔船用油价格补贴、新菜地开发建设、农村扶贫等专项支出。
7. 交通运输(类)6.3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渔船用油价格补贴的统计与监督检查工作等。
8.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245.28万元,主要用于广州市海洋环境监测、海域使用确权、海洋经济统计等。
9. 住房保障支出(类)2321.48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局部门13个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10. 其他支出(类)354.89万元,主要是远洋渔业建设项目、花卉示范基地建设专项、农业技术推广实验示范基地等资金支出。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13025.2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执法监管专项3173万元、其他农业专项支出2662万元、其他支出1101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967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901万元、农业组织与产业化经营717万元等。以上项目大多为基建工程项目,由于财政评审或公开招投标程序未完成,资金按进度拨款,需要结转下一年继续完成。也有一些中央与省的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完全支出,资金需要结转下一年使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3723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26.62万元,占96.5%;事业收入590.43万元,占1.6%;上级补助收231.05万元,占0.6%;其他收入485.25万元,占1.3%。详见下图: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1年度公共预算支出3090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8.25万元,占40%;项目支出18506.58万元,占60%。详见下图: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607.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政府性基金等其他支出占11%。详见下图: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607.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128.41万元,占0.5%;科学技术(类)4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23.47万元,占13.1%;医疗卫生(类)348.33万元,占1.3%;农林水事务(类)20538.88万元,占74.4%;交通运输(类)6.39万元,占0.0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245.28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类)2321.48万元,占8.4%;其他支出(类)354.89万元,占1.3%。详见下图: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128.41万元,比上年减少20.39万元,下降14%。
2. 科学技术(类)40万元,与上年相同。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23.47万元,比上年增加310.74万元,增长9%。
4. 医疗卫生(类)348.33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
5. 农林水事务(类)20538.88万元,比上年减少350.13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业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另外,由于2011年功能科目调整的原因,造成表四个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与2010年相比变动较大。
6. 交通运输(类)6.39万元,比上年增加6.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1年省下达渔船用油补贴统计监管经费,而2010年无此项目资金。
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245.2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8万元,下降6%。。
8. 住房保障支出(类)2321.48万元,比上年增加44.30万元,增长2%。。
9. 其他支出(类)354.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5.98万元,下降26%。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847.84万元,主要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土地出让金。其中用于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47.84万元,占100%,即基金全部用于开发新菜地、改造老菜地以及农田标准化改造等专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1年,广州市农业局部门(含所属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等)共13个单位505人。另外,市扶贫办公室在外单位抽调8人在我局办公,车辆运行经费纳入我局2011年决算。2011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80.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66.48万元,占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90.39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决算23.45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6.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1年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市农业局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3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 履行本部门职能开展境外业务工作支出51.3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广东省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赴台进行农业机械化交流;赴泰国等开展农业生产加工、科技研究推广、海洋经济发展技术合作交流;组织参加美加名优农产品博览会、开拓农产品出口市场等。参加市经贸考察团赴法国等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学习交流(2010年预算,经审批推迟至2011年出访)。
2. 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支出15.17万元,是2011年新增出国任务。广州从化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是国内首个国际认可的无疫区,根据欧盟评估报告要求和省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动物疫病控制计划,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爱尔兰OIE马病参考实验室学习交流、检测技术比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开支内容包括:
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使用标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3辆公务用车予以报废处置,更新购置3辆;经批准新增车辆1辆(农用皮卡车)。更新购置支出89.25万元,平均每辆22.31万元。
市农业局部门(含所属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等)共13个单位及市扶贫办公室,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8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501.14万元,减去扶贫开发等车辆租赁费10.53万元后,平均每辆5.6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赴全市农村公务出行以及农业技术入户、咨询培训,北部山区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海洋、渔业环境监管执法,动物救护、动物卫生监测采样和监督执法,动物疫病防控,牛奶、兽药、饲料、种子等生产经营监督执法,农业环境保护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23.45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涉外公务接待支出0.4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包括接待香港新界蔬菜代表团和新西兰“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考察团;其他公务接待支出23.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有关省市农办、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畜牧兽医)业务考察、农业合作交流和农产品交易展览等。
(四)2011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2010年决算减少351.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0年广州亚运筹备及赛时进行期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承担亚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警监测、赛时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工作,各种执法用车、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安全检测等其他业务用车由于任务重、出车量非常大,造成“三公”经费大幅增加。2011年亚运后已恢复正常,“三公”经费相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