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穗人社发〔2013〕18号 |
关于印发《201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0日
201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以新型城市化发展为引领,以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增后劲为总要求,突出稳定和扩大就业,突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突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突出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为建设低碳、智慧、幸福和美丽广州作出更大贡献。
2013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全市新增就业人数24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万个,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券8万张,本市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万人,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7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争取社会保险五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2826万人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15%以上,全市参加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9%。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2%。
一、着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大力促进就业为核心,“政策性扶持就业”和“鼓励性促进就业”同步推进。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功能,落实各项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出台《广州市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实施办法》等精细化服务政策措施,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进一步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补贴政策,完善就业补贴办法。实施鼓励中小服务型企业及社区企业吸纳就业的优惠政策,对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就业补贴。
(二)推进创业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拓宽全市重大项目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本市就业困难群体的渠道。继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优化创业环境,着重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基地及创业孵化基地。举办“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以随军家属自主创业示范基地及“春林”系列特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品牌为着力点,积极鼓励其他群体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全力打造创业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网络、创业信息管理五大平台。
(三)帮扶重点人群稳定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搭建完善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沟通协调平台。新增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家,安排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5000人。继续深化“双到双零”就业援助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创建率达70%以上。夯实劳务交流合作平台,落实第七届“区洽会”劳务协作工作任务,促进劳动力转移与产业转移的良性互动。
(四)全力发展职业培训。强化市场引导,加大对社会急需职业培训项目的投入力度。重点提高就业困难群体技能素质。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券制度,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计划。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开拓多样化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测体系,加快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预警机制。进一步做好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服务工作,推动珠三角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充分发挥人才市场配置作用,积极促进人才外包、考试测评、管理咨询、薪酬调查、高级人才寻访等高端服务。
二、着力开发“双高”人才,实现人才队伍建设新突破
(六)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人才集聚工程各牵头和配合项目,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区、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交流培养平台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技能人才入户和高校毕业生接收政策。继续推进“121人才梯队工程”,开展第三批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以及配套资金资助落实工作,完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制度,开展“专家服务行”行动。继续开展第二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选工作,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申报、考核评估、评选表彰工作。优化评委库结构,创新评委库调整抽取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探索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七)推进海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和“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落实《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规定》。推进实施“高端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计划”和“千名国际人才培训项目计划”。丰富“高端外国专家讲坛”,探索完善团组境外管理及经费管理的方式。推动落实人社部批准的赤子计划——广州引智揽才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为重点,深化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能力建设。统筹推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精工工程,发挥大师工作室高端引领作用,探索以大师工作室为载体培养新型技能人才及团队的途径。全力支持配合广州教育城规划建设,组织做好一期4所技工学校的进驻工作。深入推进“273”工程,启动技工院校七大行动计划。探索在技工院校中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培养社会紧缺人才,积极推动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组织技工院校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对接,强化技工院校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合作。
(九)统筹推进党政机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十八大专题培训工作,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推进BFT考试,提高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英语水平。全面推动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制度。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和指导,推进网络课程建设。
三、着力提高社保质量水平,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
(十)巩固社保覆盖成果。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完善农转居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开展城乡居保参保扩面,巩固城乡居保全覆盖成果。巩固和扩大覆盖全体职业人群的工伤和生育保险体系,不断提高待遇水平。研究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和生育医疗费管理办法。研究出台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研究建立城乡居保待遇调整机制。鼓励各区(县级市)探索提高城乡居民持续缴费能力。
(十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巩固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逐步提高参保(合)人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公务员参保工作,探索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及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补充保险经办机制。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展珠三角地区及泛珠三角地区部分省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工作。
(十二)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强化社保基金筹集和使用的预算管理,积极推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加大社保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社保基金监管软件的联网应用,指导经办机构加强标准化建设、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确保我市社保基金体系的稳健运行。
(十三)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属地化、信息化。筹备建设社会保险档案馆,深入推进影像档案管理系统二期项目,大力发展“数字档案”。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建设。
四、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十四)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继续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调研,做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研究推进我市监狱劳教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察警员职务套改。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创新面试组织方式。深化推进公务员跨区域任职交流工作,重点开展广佛两市、穗港两地公务员交流。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及公务员休假疗养等长效激励机制。做好政府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有关工作程序。
(十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动态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管好制度建设、指导规范、监督检查和招聘服务。继续规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研究建立我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选拔办法。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研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事考试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考务联动协作机制。
(十六)妥善安置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全面落实军转安置任务,进一步改进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质量。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岗前培训,探索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贯彻落实《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开展随军家属就业培训,创新随军家属安置方式。不断加强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五、着力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实现居民收入增长
(十七)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指导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研究制定适合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鼓励试行更加灵活的分配方式。
(十八)完善公务员工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配合国家和省开展地区附加津贴专题研究。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善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制度,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因素,探索建立津贴补贴水平正常调整机制。
(十九)建立企业职工收入合理增长机制。根据省的部署,适时、合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大推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继续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非竞争性企业工资调控,努力缩小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
六、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实现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二十)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示范区活动,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构建化解劳资纠纷的长效机制。依托三方机制,发挥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专项行动。
(二十一)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工作力度,做好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争取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健全应急指挥处置机制。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时效和水平。
(二十二)抓好重大纠纷矛盾调处。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快速妥善高效处理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对人事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活动,加大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力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落实维稳值班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工作办结率和整体效能。
(二十三)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城镇。按照政策调整落实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推进区(县级市)、街镇异地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扶助、技能培训,开展2013年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选表彰。继续评选“百强千户”家庭服务业企业,完善家庭服务企业评级,促进家庭服务业行业公约和家庭服务人员诚信守则实施,扩大家庭服务人员技能培训。
七、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十四)注重民生立法工作。继续做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立法工作,密切配合市人大完成立法进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做好《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抓紧落实2013年度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和完善。
(二十五)注重对外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做好各类政策法规宣讲、咨询及法制培训等重点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新闻和微博管理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微博创新和吸引力。定期对新闻发言人助理、新闻发布联络员、微博维护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十六)注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并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力争在2013年完成基层平台组织机构建设。
(二十七)注重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市重大工程项目“智慧社保”和“智慧人才”工程建设,建立综合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大人事人才信息化业务应用覆盖面,推进网上办理事项接入市民网页工作,提升电子政务水平。
(二十八)注重自身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以“正思想、走基层、转作风、提效能”为主要内容的“改进机关作风行动”。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评比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社保资金使用、重大工程招标管理、重大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以及人事考试管理等敏感事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