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工作原则
要求对应《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现专项应急预案特点,体现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处置高效等。
1.2编制目的与依据
对应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同时也要对应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要求。
1.3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标准
1.4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
明确应急领导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明确指挥机构及各组成小组的职责,如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治组、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组等等。
2.3 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的具体职责。
2.4 地方应急指挥机构
主要指区(县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1.1 预防工作
明确日常对危险源的调查、评估、措施及分工等。
3.1.2 信息采集
收集发生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等制度。并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的分工。
3.1.3 预警及措施
厂明确预警的级别和预警期的措施。
3.1.4 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服务系统要明确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传递及反馈要高效、快捷,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做到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3.2应急处置
3.2.1 分级响应机制
明确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标准、预案启动的级别及条件、相应级别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3.2.2 应急响应程序
明确各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3.2.3信息报告与处理
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告的部门、程序、时限、方式、内容等。
3.2.4 指挥与协调
明确指挥与协调机制和内容等。
3.2.5 应急处置措施
明确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及有关保障。
3.2.6信息发布与管理
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信息的管理工作权利规范。明确新闻发布的机构、原则、内容、程序和规范性格式。
3.2.7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结束的条件及程序等。
3.3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置
明确受灾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等程序和要求。
3.3.2 调查与评估
明确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承办机构和审核程序。
4 应急保障
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建立保障机制,如指挥系统与通信保障、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装备保障、技术保障等等。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等。
5.2 宣传和培训
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明确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
5.3 责任与奖惩
明确监督主体和奖惩方案,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