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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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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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委政务网站WWW.GZPL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123716。

一 概 述

  2008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委根据省、市有关要求,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由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机构,明确了分管委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是编制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形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

  三是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平台,设置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工作总结等栏目,有效发挥了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渠道的作用。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85%,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条。

  (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3条,包括《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软件和动漫人才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省粮食局转发关于国家粮食局关于实施新<<小麦>>国家标准的通知》等,占总体的比例为24.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条,包括《关于开展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软件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工作2007年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2.9%;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42条,包括《关于亚洲羽毛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转发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批文件提纲的通知》等,占总体的比例为45.1%,其中,行政许可类5条,非行政许可审批类2条,重点项目批准及实施情况1条等;其他类信息16条,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统计信息等。

  (二)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1条,包括:

  1.与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密切相关的最新政策,如《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提供项目节能评估业务咨询和宣传服务,不断提高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资源合理利用水平。

  2.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有关的最新文件,如《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将申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条件、程序、要求等及时告知企业,服务业引导资金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3.与人口、教育、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发展转项等相关的规划、计划,包括《关于印发广州市2008年人口与教育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广州市城建系统2008年第一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8年广州市生物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 》等,较好地发挥了规划、计划的引导调控作用。

  (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我委政务网站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编制发布了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开发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在便民服务上,在公众网站上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和监督电话,在我委办公楼设置了电子显示屏供公众查看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市民咨询及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及市民咨询均为零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复议、诉讼案件。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条例》实施以来,我委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开发了网上公开平台,公开了政府信息,但距市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条例》宣传不到位、公开机制不健全、公开范围有待细化等问题。2009年,我委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上级部门和专家到会作具体指导,使广大干部进一步理解《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等。

  二是结合业务工作,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可以公开,并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编制我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出台《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规定》等,明确主动公开的程序、要求、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办法、责任人等。

五 其他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报告统计范围不包括我委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9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7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0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0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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