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听全文
  • 2010-02-01
  • 来源:本网
  • 分享到
  • -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在广州市林业局和广州市市政园林局2009年度相关报告的基础上综合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统计对象既包括了原市林业局、原市政园林局及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林业和园林局。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邮编:510060,电话:83869903,)

一、 概 述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机构改革方案,原广州市林业局和原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不再保留,新组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广州市林业局的职责、原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的城市绿化、公园管理等职责、原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的城市园林建设资金筹措、计划分配等职责划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09年,我局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范围和流程、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强化监督考评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进一步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监督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项经费的保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行。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和流程,积极梳理政府公开信息,统一标准规范格式,完善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公开栏目和内容。制定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完成了CA认证和原市政园林局网站改版和新业务系统的连接和测试;原市市政园林局还根据水务体制改革情况认真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取消了7项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了审批流程,并健全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原市林业局将所有21项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审批。三是完善公开形式,利用建设集中的政务服务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便民咨询点、宣传橱窗,编印、派发政务信息简报、刊物、宣传小册子,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制度,设计统计表,逐月统计、填报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五是建立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初审、复核、审定”的程序,完善三级审核机制,明确相关责任。结合我局办公OA系统和网站改版整合,最终将主动公开的事项通过智能交换平台自动发布到网站,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六是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机制,明确处理方式和运作流程,确保依法、及时、高效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七是拓宽公开内容,积极督促下属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积极推进基层单位行政审批和网上报批工作,将局属林场统一纳入智能办公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指导基层单位进行行政审批改革,实行网上审批,明确局属单位越秀公园作为网上审批的试点单位,提高了审批效率。八是强化监督考评。积极迎接市有关部门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评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度,我局(包括原市林业局和原市市政园林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0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公开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机构概况、机构领导等信息77条,占0.3%;公开各类政策法规类信息252条,占1.2%;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占0.04%;公开各类业务工作信息21316条,占95.1%;公开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类政府信息156条,占0.72%,还有公开其它类信息591条,占2.62%。

  1、林业、园林、市政等各类行业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广州市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办法》、《广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和配送管理办法》、《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公园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广州市造林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及项目质量认定暂行办法》、《广州市木材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类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原市林业局2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原市政园林局24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1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每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广州市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广州市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广州市青山绿地工程规划》以及原市林业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原市市政园林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林业有害生物等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煤气、年票缴费、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道路命名以及各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查询、行业信息交流等方面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了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单位名单以及各大公园的活动通告,让市民和游客能详尽了解公园、风景区的游园内容,方便广大市民、游客参观游览;公开了初步通过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的企业的主要信息;公开了砍伐、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单位、砍伐、迁移树木的数量、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在地图上标注具体施工位置。具体如《广州市处理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处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新型道路命名牌设计方案》以及《市区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建设》等。

  3、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重大林业、园林、道路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方面的信息,如迎亚运道路绿化节点改造、迎亚运城市主干道大中修、青山绿地工程,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林相改造工程等。

  公开了林业园林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广州市林业局2009年度财政预算》、《广州市市政园林局2009年度财政预算》、《广州市林业局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4、机构设置和人事制度。

  公开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局机关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以及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招考和录用及公开选拔干部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09年市林业局干部晋升实施方案、2009年市市政园林局干部晋升方案等。

  5、重大决定草案和市民、林农密切相关的事项。

  公开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方案的草案以及和市民密切相关的事项等,如《新型道路命名牌设计方案公布以及意见征集》、《新型报刊亭设计方案公布以及意见征集》、《人行隧道、天桥建设方案公布以及意见征集》、《市区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林权争议处理若干规定(初稿注释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服务工作评议》、《液化石油经营企业服务工作评议》以及如听证会等与林农密切相关的事项。如郭茂育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听证会等,已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或公开征求意见。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通过公众媒体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主动通过新闻发布平台向媒体和社会通报真实、权威的政府信息。2009年,我局系统在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纸媒上刊发的新闻稿件有1311篇次,在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刊发的新闻稿件392条,组织现场采访和领导专访40多次。刊发在头版头条或整版专刊的稿件达218篇次(其中头版12篇次)。

  一是民生工程、工作动态及时发布。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及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一系列民生工程和热点信息。对市民高度关注的工程施工情况,采取追踪报道的形式,及时发布工程进展。从前期工作、计划推进到工程进展以及围蔽施工等,一方面通过8383服务热线收集市民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邀请记者前往现场采访,通过宣传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工程情况,对市民提出的诉求及时反馈。此外,对所有工程的围蔽情况、开工信息及人行、车行指引等,均通过各大平面媒体提前发布。

  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对与市民关系密切的重要事件,我局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会,向市民通报并予以答疑。如组织第十五届园林博览会开幕、聘任社会义务监督员、公园推行通用年票、迎亚运道路绿化节点改造、迎亚运城市主干道大中修等近10场新闻发布。

  三是通过专题策划吸引市民互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地吸引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我局在道路绿化修剪、道路绿化竞赛评比等工作中加入了市民参与互动的内容,比如通过8383服务热线收集市民意见建议和在竞赛评比中加入市民打分环节等。

  2、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载体的作用。

  在广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广州林业网)和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信息。市民不但可在政务信息公开栏查阅我局有关的主动政务公开信息,还可在申请公开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公开申请的处理状态;我局还实现了办事状态的自动短消息通知功能以及网上办事、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信息的全部记录和监督。2009年度,我局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0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通过政务窗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直以来,局政务窗口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担当着重要角色,包括原市林业局政务服务大厅和原市政园林局驻市政务中心的政务窗口。政务服务窗口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办事大厅摆放各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备案项目的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内容;严格依法受理各项申请;启用新版业务系统,增加服务项目;积极推进网上审批业务。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开展的广州政务窗口公众满意度追踪调查结果显示,我局政务窗口排名位居前列,得到市民群众的认可。

  4、延用传统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除了利用网络等新型渠道公开信息外,我局也一直延用传统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例如,原广州市林业局在政务服务大厅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栏以及触摸屏查询,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其中包括办事指南、流程、机构设置等主动公开的文件。原市政园林局在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办事大厅设立资料索取点,在市政工程施工地点设立公告牌等。在局机关办公楼也设立信息公告栏,印发《绿色广州》《市政园林简报》等局内刊物公开信息。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广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细则、流程等相关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原市林业局1件,原市市政园林局2件,全部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市林业局受理的1件为行政执法类的,市政园林局受理的2件中1件为市政工程管理类信息,另1件为绿化管理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行政执法情况以及市政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绿化管理方面的信息。

  从申请的对象来看,以本地居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100%。没有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726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2574人次,当面咨询接待3049人次,网上咨询1641人次。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8451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工作、其他、规划计划、规章文件、机构职能、统计数据。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本局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此外,本单位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共享、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督促检查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二是对市民宣传及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仍有相当部分的市民通过电话或亲自前来咨询各种办事规程。三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今后,我局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工作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月报统计制度。我局已于去年6月实行了政务公开工作月报统计制度。实行统一格式标准,统一的统计表格,逐月上报政务公开受理情况,计划2010年要求各下属单位也要实行月报制度。

  (二)进一步优化局门户网站。结合机构改革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改版局门户网站,加强局门户网站和下属单位网站的整合,进一步扩展局门户网站的信息量,并提升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改版的重点为提高便民性、加强政民互动、强化信息更新和信息交流服务等方面。同时,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简化办事流程,并方便群众进行查询、监督和投诉。

  (三)不断完善信息报送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和下属单位在信息报送中的责任,并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对处室的信息员组织培训,适时对各处室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通报。

  (四)进一步加大协调、监督落实力度。在充分调动各区、县级市林业园林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性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及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在执行政务公开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抽查、分析、反馈,总结政务公开经验,提高办事效率。

  (五)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印发文件、播放影片、请专家授课、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请新闻媒体报道活动情况,以及解答群众咨询问题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林业园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七、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