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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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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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gzc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城市建设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3124894)。

  一、概述

  2011年度,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实施,直属单位协助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广州市建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修订了《广州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州市建委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用制度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运转有力。通过改版广州城乡建设网,加大信息发布范围,增强在线服务功能;完善网站企业在线办事系统,使网上办事更加便民快捷;在广州城乡建设网开设“政民互动”栏目,拓展与民众的交流互动等措施增强便民服务力度。着力完善公文、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努力深化和完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发布水平。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市民了解信息,除了通过电子报刊、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会以及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发布建设系统新闻公告类信息,还在政务办公窗口配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设置资料索取点、电子触摸屏,不断提高我委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水平。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请便利,我委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公开。并以便民为出发点,完善了书面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3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1条,主要内容为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条,主要是介绍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月份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53条,主要内容为本单位职责、组织架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及人事任免等信息;办事指南和资料下载信息123条,奖惩公示信息77条;工程招投标信息4791条;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类案件总计7215条,其中建筑企业资质核准520条,施工许可信息317条,夜间施工103条,房地产企业年检547条,项目手册年检523条,初步设计审查165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109条,施工图审查备案9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030条,内容包括通知公告信息328条,新闻动态信息2702条。新推出的工程招标、科技节能、造价咨询和质量安全栏目,为社会公众查询相关类别的信息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赞扬和肯定。通过信息平台向企业发布本单位业务类信息短信286732条,提供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类信息、通知紧急事项等内容服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用多种方式促进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一)规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修改发布工作。我委按照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切实做好办事指南的修改发布工作:一是规范了办事指南的内容。所有办事指南必须包含办理依据、办理范围、办理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办理机构(联系电话)、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办事企业应当知道的内容,并在办理流程中详细明确了办理审批的各个环节、岗位及岗位职责,便于办事企业监督。二是办事指南修改程序更加严格。三是规范了办事指南的发布程序。所有办事指南在实施前必须由广州城乡建设网上发布,同时通过城建信息平台发出的手机短信、网上滚动条、市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告知办事企业及其经办人。

  (二)狠抓新闻报道工作,强调新闻宣传也是城建生产力,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0年度,我委共组织召开了12场次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在全国、省、市各类新闻媒体见稿520余篇(条),出版《广州建设》报纸52期,编发稿件1880余篇,刊发言论22篇,专题报道16个,策划专栏专题近21个,选发图片近235张。通过宣传报道工作,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决策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重大敏感信息沟通会商制度。2011年针对“拇指妹”申请公开光亮工程可研报告、“区伯”申请公开地铁六号线海珠广场站围蔽施工等涉及民生重大敏高信息,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会商公开形式、内容,并请媒体监督。委办公室还建立主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委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穗建办〔2012〕50号),规范公文信息公开属性。

  (四)在广州城乡建设网开设“政民互动”栏目,拓展与民众的交流互动。该栏目具体设置接访动态、主任信箱、纪检信箱、意见征询、在线调查五项内容,公布日常信访的时间、地点、机构、电话和邮箱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参与;针对群众对政务信息的不解之处进行在线公开解答,起到了服务提出问题群众、并指引其他群众的作用;接受群众的控告和举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倾听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一个自由表达的服务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网上提交等方式受理。受理后均有答复,占总数的100%,其中受理公开答复数52件,占总数83.9%;申请内容不明确不予受理数5件,占总数8.1%。内容主要涉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及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事项。对申请中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或依申请公开内容的事项,我委均做了说明和指引。

  四、咨询情况

  2011年度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共接受市民咨询约29494次,其中现场接待2530次,咨询电话接听约8210次,网上咨询324次。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上访问量为464325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办事公开、通知公告、机构职能、城建动态、政策法规。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基础上,需要着力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范围。同时,建议相关部门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及保密审查准则,以指导实践工作。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的工作范围,信息数据不包含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范围的政务信息。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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