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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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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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委“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jtj.g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38180370)。

  一、概  述

  2011年,我委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委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依托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渠道,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常态化的工作成效。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已建立由委领导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以及相应的工作机构,政务公开办设在办公室,监督评议办设在监察室,并及时根据委领导分工及部门负责人变动情况进行机构人员调整。同时巩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制、政府信息月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广州交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和管理机制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化,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以广州交通信息网门户网站作为载体,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等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是清理行政职权事项,规范行使行政权力。2011年,我委对实施编号管理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共计20项、99子项的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要求,在上半年完成了全部15项事权的下放工作。完善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化。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如在拟定《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措施》等交通工作重大决策时,均遵循了调研论证、起草及专家论证、审核、公示、审定和跟踪修订等工作阶段要求。推进实现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组建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决策咨询专家库”,明确了我委的重大决策必须咨询专家意见的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行政决策机制,如在2011年11月的市区1000台高峰出租车运力投放工作中,依法选取20名各界代表公开举行了出租汽车运力指标投放听证会等。

  三是构建标准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优质化。全面优化审批环节和工作流程。近年来,我委积极从优化审批环节和工作流程上下功夫,做到“不该审批的坚决取消审批,必须审批的尽量缩短审批时限”,先后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近10项,对60项业务的审批时限进行了缩短调整,现有的118项对外业务办事子项已有24项实现了现场办结。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新简化办事指南,如取消货运车辆驻外和驻穗运输的审批手续等。大力推行审批业务提前办结,业务提前办结率达到40%,赢得了广大业户的赞赏。如涉及行业热点的出租车更新车辆业务,对外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实际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全部接入电子监察系统,未发生查实因超时或违规审批被监察系统给予黄/红牌警告的情况,也未收到群众投诉。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工作。印发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规范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保护交通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规定和标准均在门户网站的专栏进行了公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制定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10多项执法监督制度,使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五是积极开展政民互动,拓宽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渠道。开展网上政民互动,构建网络问政平台。一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在网上咨询民意,作为改进完善工作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广州交通信息网的投诉和建议平台,已成为接处交通行业投诉和建议的重要窗口,通过分工办理、回访答复的闭环机制保障,按时答复办结率达100%,市民满意度评价较高。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及回复,通过驻市政务中心的政务窗口、广州交通信息网站受理市民依申请公开事项,并按照专人受理答复。做好政策业务咨询和群众投诉、情况反映、建议的处理。在政务窗口长期发放业务办理指南,方便业户现场索取,并安排专人专线接听业务咨询电话,及时解答业户咨询服务。张贴物价部门核批的收费标准,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对我委执政行为的监督。开通官方微博,搭建了多元化的对外社会宣传平台。我委作为第一批单位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开通了官方微博“@广州交通”,并在门户网站建立链接,通过运用新型的信息发布、获取和传播工具,及时发布信息,推进政务公开,拉近我委与市民的距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我委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条,其中以市交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公文类政府信息19条,其他主要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印发的公文类信息,以及我委及直属单位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任免信息、业务信息等,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对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广州政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委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委窗口、广州交通信息网站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宗(政务窗口申请10宗、网站申请7宗、邮件寄送申请1宗),均按规定予以答复,其中1宗因涉及第三方的商业利益不予公开,1宗非本委政府信息,1宗政府信息不存在。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我委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委窗口和“96900”交通服务热线等现场、电话、网络方式接受公众咨询187.5万人次。2011年,广州交通信息网站总访问量达到548.4万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市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办的指导下,我委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不强,对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的敏感性不高,门户网站个别栏目内容不丰富等,都需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一是通过加强检查督促各处室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各部门政务公开联络员的工作能力;三是丰富网站发布平台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定期性、全面性。通过落实上述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我委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本委以及受本委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等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制发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6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68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6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申请总数

1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7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1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0

 

对申请答复的评价数

18

 

其中:1.满意数

18

 

2.基本满意数

0

 

3.不满意数

0

 

4.没表态数

0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6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000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84460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483963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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