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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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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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特编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本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邮编:510030,电话:83318372)。

  一、概 述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局领导亲自挂帅,成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局政务公开办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处室、单位的工作职责,各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公文审查、定密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2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2年,我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7,516条,工作动态类为9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政策法规类为3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业务信息类16,28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3%。

  截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794条,其中,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hrssgz.gov.cn/。

  2、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专题座谈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细则、流程等相关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件,其中,通过邮件申请4件,通过我局对外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12件,上级交办1件,行政复议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件属申请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3件属涉密类信息,7件属其它类别信息。

  在这20件次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件次,占20%;“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次,占15%;“不予公开”的4件次,占20%;“信息不存在”的4件次,占20%;“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次,占0%;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次,占0%;要求补充资料信息的5件次,占25%。均按时效回复申请人。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86181人次。其中,当面咨询接待1127657人次,人工接答咨询电话总量达379969人次,网上咨询18,174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2年度本局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提起(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 2件、行政复议案2件。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使各单位普遍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建立网上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进一步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八、说明与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7516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7516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1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0

申请总数

2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4

    6、其他形式申请数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4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0

    7、请申请补充相关资料答复数

5

  附表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6,28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8,17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127657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74035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9,580,045

  附表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行政诉讼数

2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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