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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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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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委“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38180486)。

  一、概 述

  2012年,我委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委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依托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渠道,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常态化的工作成效。

  一是落实信息发布保障与强化每月量化考核机制,促进综合信息及时发布。我委于2012年2月1日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实施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方案通过界定信息范围(新闻动态类信息、服务提示类信息),规范信息的编写及发布审核流程,由经办牵头处室(单位)负责编写----经委办公自动化系统(OA)“对外发布信息呈批表”流程提交----一般信息经委办公室、重大信息经委领导审批----拟稿人或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上网提交----办公室负责审核格式后发布。对信息的审核更是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我委还实施信息保障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通报制度,确保信息数量及质量。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促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府《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2012]4号)关于“加快建设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90%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要求,我委制定《市交委2012年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上线工作方案》。按照“系统工程、板块分工、部门落实、责任到人”的思路,结合市交委职能部门承担办理业务的分类情况,明确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协作和督办,实现各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工作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形成“网上申请—后台分工预审—业务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的工作程序,建立市交委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我委已完成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及统一接入市交委网站、市民网上服务中心、企业网上办事大厅、市民网页等工作任务。我委104项业务全部实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等五个方面的网上办理要求。委监察部门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我委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网上业务办理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行政决策机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2012年,市交委严格落实市府办公厅《印发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0〕42号)要求,完善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化,依托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征询公众意见工作。例如2012年在制定《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系统改善广州中心城区交通状况一揽子工作措施(2012-2016)》、《广州市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视频监控工作规范》、《广州市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交通预评估仿真试验工作规范》等涉及民生决策事项时均通过门户网站和媒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同时认真贯彻《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39号令),属于重大决策的,均遵循了调研论证、起草及专家论证、审核、公示、审定和跟踪修订等工作阶段要求。

  四是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府办公厅《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穗府办〔2012〕31号)工作部署,2012年,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交通部门自身建设,着眼于建设和谐交通,对照梳理交通工作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做好相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我委在“广州交通”门户网站设立了“财政预决算”专栏,并按照市财政局的部署要规范要求,公布了2010、2011、2012年部门预算,2010、2011年部门决算和2010、2011年“三公”经费情况;二是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广州交通”门户网站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从业人员信息、工程建设信息、项目审批信息等。三是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在“广州交通”门户网站设立了“招标信息”专栏。四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在“广州交通”门户网站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要求信息。五是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广州交通”门户网站专栏和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窗口进行公示。

  五是提供政府信息方式多元化,政民互动促进交通行业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更加多元化,我委积极行动,拓展政府信息公布渠道。以广州交通网为平台,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咨询民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问政于民。《广州市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穗交〔2012〕976号)等一系列重要决策通过网络实现与市民的互动。市民可以通过政务窗口交递、网站提交、邮件、信件等方式来进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及回复,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受到市民的好评。2012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20宗,其中政务窗口13宗、网站申请6宗、信件寄送1宗。96900交通咨询电话平台也是我委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投诉建议的互动方式,2012年,我委咨询电话接听数达2203804个。微博互动深受年轻市民欢迎。我委的官方微博“@广州交通”微博平台主动发布微博信息共3583条,主要以交通快讯类、温馨提示类信息、行业风采类、专题活动类为主,收到评论信息,10743条,收到提及(@)信息93900条,以转发类信息为主;关注我委微博的粉丝人数累计超过72600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6条,其中以市交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公文类政府信息18条,其他主要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印发的公文类信息,以及我委及直属单位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任免信息、业务信息等,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对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广州政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委窗口、广州交通信息网站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宗(政务窗口申请13宗、网站申请6宗、信件寄送申请1宗),均按规定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4宗,不予公开答复2宗,3宗非本委政府信息,1宗申请内容不明确。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我委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委窗口和“96900”交通服务热线等现场、电话、网络方式接受公众咨询223.1万人次。2012年,广州交通信息网站总访问量达到816.8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多年,全委上下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政务公开组织结构比较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比较完备,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信息量不断丰富,更新更加及时。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技术不够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活动不够覆盖面不够广;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我委将通过丰富广州交通网“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技术支持;扩大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健全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来改进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我委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本委以及受本委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等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制发的信息。 

(二)附表。如下: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96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79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8


  附表
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申请总数

2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3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6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0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3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1

 

对申请答复的评价数

20

 

其中:1.满意数

20

 

2.基本满意数

0

 

3.不满意数

0

 

4.没表态数

0

 


  附表
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16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565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20380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167900


  附表
4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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