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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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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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农业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市农业局网站http://www.gzagr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05,联系电话:86395293,传真:86395557)。

  一 概 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局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网上政民互动、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信息公开机制等工作,全力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我局公信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工作机构。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及由局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官方网站动态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动态类政务信息的发布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发布流程和提高了发布效率。明确依托局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平台、新闻媒体等为主要载体,对涉及我局的重要舆情和政策法规,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局重点工作信息,及时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视频等方式予以形象化展现,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把握突发事件媒体应对的主动权和主导权,我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姚玉凡副局长任局新闻发言人,依托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政协委员知情问政、答记者问等方式权威发布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和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尤其是在番禺区“垃圾肥”污染菜地事件、海南农残超标豇豆事件、“山东毒生姜”、“菜篮子”工程建设等关系民生的重大事件报道中,保证了口径统一、信息准确。

  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进政民互动

  我局围绕局长信箱、农业热线电话、官方政务微博、领导接访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方式不断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便捷和高效与公众开展互动交流。

  一是突出抓好政务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开发“依申请公开”的后台功能,着重对“政民互动”和“在线办事”版块进行优化完善。在局政务网站开设局长邮箱、政风行风热线、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建立与市民沟通和为民服务渠道。实现市民咨询、求助、建议、批评、投诉网上统一受理、分办和反馈。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在政务网站上及时发布领导接访预告信息32条,接待群众来访14批59人次,为社会公众打造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监督批评政府的绿色通道,实现政民双向交流沟通,加快推动民生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业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清理整合电话资源,将以往我局按业务属性设立的8个热线号码统一整合到“12316三农热线”号码上,建立健全转办、督办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统一对外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建立农业热点问题知识库,开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员业务专题培训,配合做好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及整合工作。据统计,截止目前,2013年我局12316三农热线共接听群众咨询、投诉3504次,答复率及群众满意率为100%,切实做到群众的每项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实施农业应急服务116次,直接挽回农业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四是着力做好局政务微博发布工作。2013年共发布微博1454条,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决策和规定,图文推介广州“三农”成果,宣传普及先进种养技术及农业新品种;及时回应群众评论近80条,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查、优质快捷”。

  三、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深入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贯彻实施市政府90号令,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停止受理审批已经取消的3个事项,直接下放和部分下放区(县级市)实施8个事项,接受省下放我局实施10个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并重新制订了保留事项、省政府下放事项的办事指南,且及时在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栏目,扩展办事范围,细化办事内容,成功完成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市农业局窗口的建设工作,实现窗口建设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主厅互联互通。目前,我局共有14个大项20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二级以上办事深度事项达到100%。同时接入广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接受市监察机关的全程监控。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根据市统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部门2013年预算、2012年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将农业资金分配情况、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三公”经费等重大民生支出信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告知公众,落实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使用及车辆运行费用支出情况每月定期公示制度。

  制定了《广州市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出台程序、执行、督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局党委和局务会议的议事规则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同时将法规部门负责人列为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局务会议的固定列席人员,参与各项决策的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减负、农业补贴政策、农业科技推广、农业防灾救灾、农业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市农业局政务网,方便公众查询。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申请5件。其中1件申请不属于本机关产生的政务信息;1件因申请内容不清楚请予以补正;“同意公开”2件,主要涉及动物防疫及猪肉检测质量报告等信息;另外1件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 咨询、投诉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194次,其中咨询内容主要为我局业务工作,未收到因政务信息公开产生的各类咨询。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各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2014年,我局按照建设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以我局及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公开工作的监管,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把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官方微博、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开发布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市民关注度高的重点信息。

  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进一步明确答复责任,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是积极推进局属单位的办事公开,打造多层次政务公开系统网络,开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七 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 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7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74

新增的法律、规章文件数

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 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

申请总数

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3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0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1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统计不详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19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5261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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