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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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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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质监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gzq.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电话:020-83228311。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门户网站公开平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法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稳妥推进网络问政,大力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加大质监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政务窗口建设,全面深入推进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以局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小组,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条例》,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质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工作分工、程序步骤及工作责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整体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局办公室作为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处室,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均落实相应的分管领导及工作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升级改造,健全门户网站公开平台

我局一直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便民服务的主通道,回应民情的主途径。2014年,按照中央建设服务型政务网站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从更加注重公众服务和用户体验市民的角度出发不断优化网站页面布局、栏目设置和功能使用,最终形成了6个一级栏目、41个二级栏目、14个辅助功能的新网站栏目体系,增加了“手机版”、“智能问答”、“智能检索”、“无障碍浏览”等服务平台,并将查询信息和办理事项的栏目采用第一人称维度(我想看、我想问、我想办、我想查)进行分类展示,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2014年,上报市委、市府、国家局、省局网站相关信息568条,在市局网站发布信息2644条,图片754张,全系统共报送政务信息4284条。

(三)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重新修订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每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2014年,结合食品职能的划转的实际,对不属于我局公开及已过期的信息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做到对政府信息目录的常态化管理。此外,根据市府办公厅的要求,对政府信息目录的编码方式及内容进行重新修订,并在市政府及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与市政府的统一性。

2.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广州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对我局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按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结算的情况。二是及时更新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并发布《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内容》、《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内容》,明确收费标准。三是规范行政审批类事项信息公开及管理。认真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重新梳理修订了行政审批备案类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政务网站进行发布。同时,对发生变化的审批事项、要素及时按要求对目录进行调整,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化管理。四是公布权责清单。根据市府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所有职权,并依法制作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流程图”,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局门户网站及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上进行发布。

3.着重做好质监特色业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质量强市工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专设“质量强市”专栏,并公布了有关工作文件和简报,让公众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在质量强市相关政策的同时,掌握广州市质量强市、质量强区工作最新动态,增强市民群众对质量强市活动的关注度与参与度。二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信息公开。为满足公众对全市电梯安全的知情权,我局在进一步加大电梯监督抽查力度的同时,加大了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并发布了《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4年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告》、《广州市质监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在用电梯监督抽查、检验等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增加了电梯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案件信息的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先后起草了《关于规范案件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州市质监局关于落实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明确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4年,局本级公开查处案件44宗,处罚案件53宗,公告案件9宗。四是监督抽查信息。2014年局本级公开监督抽查信息163条,主要公开我局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监督抽查信息,如:《2014年广州市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公布2014年第三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五是行政复议决定相关信息。根据市法制办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实施方案》,并制作行政复议决定公开格式,将符合公开条件的47个行政复议决定全部网上公开。

(四)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申请公开条例》、《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要求,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依法有据、稳妥规范。对于难以把握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积极向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沟通,均得到有力指导。每年组织依申请公开培训及研讨会,通过案例汇编、案例教学和建立工作Q群为系统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流平台,在具体案例和工作交流中提高业务能力。2014年,我局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0宗,均得到妥善处理。

(五)便民利民,大力建设网上办事大厅

2014年,在市政务办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建立网办工作机制,制定网办工作方案,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基础建设,加大网办宣传推广力度等措施,认真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非许可审批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均已实现网办。截止11月底,我局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年度考核要求。2014年全年,我局业务办理总量为301宗,网上受理量为187宗,上网办理率为62%,行政审批(含许可、非许可)事项网办深度一级以上达100%,二级以上达85.71%,三级达57.14%,社会服务事项网办深度一级以上达100%,统一认证接入率达100%,行政审批业务监察接入率达100%。

(六)政民互动,积极稳妥推进网络问政

为进一步提高政民互动水平,我局积极推进网络问政,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提高答复质量。一是继续加强12365网络服务平台建设。2014年,我局全年市、区两级12365中心共受理各类诉求4702件,其中咨询1554件,投诉举报3148件,受理率及答复率均为100%。二是协助建立统一服务热线。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的要求,积极配合建立12345全市统一服务热线,并编制了质监知识库,提高了12345热线在质监咨询方面的一次性解答率。三是开展质监业务培训。先后组织了12345和局12365热线管理员和话务员进行质监知识培训和业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投诉咨询热线答复质量。

(七)加强政务窗口建设,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政务窗口以“五大措施”及时优化窗口办证流程:一是增设咨询窗口,为办事群众派发办证表格、办事指南,指导办事群众填表;二是把收费独立出来,专设一个收费窗口,简化受理窗口的工作,实行流水线运作;三是全国首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三证联办”工作模式,极大缩短了办证时间,全年累计核发地税税务登记证91008份,国税税务登记证66020份;四是设置优先呼叫窗口主业务,在主业务没有等候人数时,呼叫另一受理业务,实现两项业务之间的叫号互联互通;五是在填表区、受理窗前摆放填表模版、A3版办事指南、温馨提示牌、“三证联办”宣传海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告知工作,从而减轻前台人员工作量,实现提速提效。我局政务窗口连续5年被评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先进窗口”,2014年度共有1人荣获“年度服务标兵”,4人荣获“优秀工作人员”,20人荣获“月度服务之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区域整合

本局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1条,其中1.组织机构3条;2.规章119条;3.规范性文件31条;4.其他文件4条;5.动态类信息178条;6.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36条;8.财政决算信息11条;9.政府工作报告1条;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11.其他信息171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90条,内容主要涉及本局作为执法主体或执法主体之一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及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体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版)、《广州市电梯监督抽查工作规定》,占总体的比例为8.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6条,内容主要为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如《2014年质监工作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0.75%;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35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7%,内容主要涉及我局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及稽查执法等相关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98条,内容主要包括:质量强市工作相关信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相关信息、执法案件信息、监督抽查信息、行政复议决定相关信息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99条,主要涉及我局:一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如:2013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结算的情况。二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进行更新发布,如:及时更新并发布《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内容》、《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内容》,明确收费标准。三是公布我局对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情况,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公告、名牌产品信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等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质监信息,我局持续强化六大质监宣传平台建设,在羊城地铁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大洋网、广州日报手机报、新浪微博构建常态化质监宣传网络,并重点突出新媒体建设。2014年,我局共发布新闻信息15707条,其中报刊通讯类1643条,电视类432条,广播类785条,网络类12808条;全年累计向市民发送质量宣传手机信息7283万条,播放各类公益广告7826次,发放宣传资料86741份。同时,积极开拓质监宣传新平台。目前,“@广州质监”微博已成为我局权威质监信息的发布平台、舆论监控及应对平台,2014年累计发布微博5573条,同比增长42%,处理网民各类咨询投诉832宗,推出服装质量安全版“小苹果”视频,点击量达10万。此外,我局政务微信“广州质监”(订阅号)于3月22日正式上线,是我市行政单位中第一批开通的政务微信平台,也是国内质监部门中较早开通的微信平台。目前,“广州质监”微信已累计推送信息300多条,回复市民咨询投诉32宗,关注人数达2000余人,组织活动9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http://www.gz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信函及传真递交的申请有1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0%属我局辖区内相关企业产品类信息,50%属我局查处相关企业等执法信息,其余10%是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2件,占总数的40%,主要涉及许可证的所有者及生产许可范围、申请公开的相关案件查处信息等。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及“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1件,占总数的36.7%。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或不属于我局信息公开范围。

“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4件及“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件,共占总数的23.3%。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明确,申请公开信息与申请人关联性不明确等。

四、其他情况

2014年,我局全年市、区两级12365中心共受理各类诉求4702件,其中咨询1554件,投诉举报3148件,受理率及答复率均为100%。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6件,维持4件,责令重做2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答复书不满意或不服;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维持1件,被撤销2件,其主要事由是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来,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实效,但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标准及相关政策的把握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水平有待提高,相关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数量仍较多。

2015年,我局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保障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全面公开。

同时,做好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具体经办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和能力,做到有的放矢,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发生。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报告的数据及资料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范围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2101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101

其中:1.组织机构

3

      2.规章

119

      3.规范性文件

31

4.其他文件

4

5.动态类信息

178

6.行政执法类信息

4

7.办事指南类信息

36

8.财政预决算信息

11

9.政府工作报告

1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1

11.其他信息

1713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30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0

申请总数

3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20

2.信函申请数

6

3.当面申请数

0

4.传真申请数

4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0

其中:1.同意公开

12

2.同意部分公开

0

3.不同意公开

0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0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11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4

7.申请内容不明确

3

8.其他

0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单位:4702人次

指标

单位

数量

接受咨询数量

人次

1554

投诉举报数量

人次

3148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9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6

行政诉讼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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