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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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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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

2015年2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网站“广州司法网”( http://sfj.gz.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83100281。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契机,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制度及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关于〈广州市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会议决定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服务承诺等,建立和健全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机制。

(二)整合传统和新兴的公开手段,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1、升级改版政务网站,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为更好地推动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民众提供更便捷服务,更好地展现司法行政系统形象,2014年我局政务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改版后的新网站清晰明了,大方时尚,栏目分明,内容丰富,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实效、准确、规范的基础上,增强了网站在线办事能力,拓展了信息交换与事务处理深度,整合了网站资源,完善了公众参与渠道,同时建立健全了业务管理和运行维护机制,提高了办事效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2、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咨询检索服务。公开的各类信息包括:通知公告、司法要闻、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政策法规、总结计划、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各业务有关信息。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办事等便民服务栏目,开设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便民查询专题栏目,通过分类公开信息、整合网站资源,为公众提供一体化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发布目录内容信息,对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固定信息进行长期公开,对部门经常性、临时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制定了《广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规范和指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开设“在线访谈”和“局长信箱”在线问答栏目,结合网站全文检索功能,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网上咨询及信息检索服务。开通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工作信箱,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大众的咨询监督。安排专人做好网站管理维护,及时处理各类问题,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

3、丰富公开方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除利用政务网站对外公布各类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外,我局还相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方式。开通咨询服务热线:12348,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受理举报投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印制公开资料,利用公告宣传栏展示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工作。

(三)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立政务公开工作的主方向和着力点。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我局强调点面结合,可以公开的内容尽量公开,争取做到政务工作透明化。“点”是指依据我局2014中心工作任务以及公众最关心的问题,确立政务公开的重点。一是通过官方微博“广州司法”和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更新本单位的动态信息,积极编写本单位近期信息投递至省、市各级刊物发表;二是及时处理和回复“政民互动”栏目的投诉和咨询,获得了社会公众满意的评价。“面”是指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以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公开。为此,我局采用简报、公开栏、宣传资料、触摸屏、网站、微博及微信等途径,对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考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职能以及机构职能、规范公文、计划总结、人事工作、财政管理、政府采购等项目进行了公开。

(四)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明确政务公开项目内容。

201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继续增补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增添信息公开目录,对动态类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继续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和预公开信息制度》,方便群众通过各类途径了解我局的各类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8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88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11条,比重为24%;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32条,比重为14%;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541条,比重为6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有14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简报、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宣传资料及触摸屏等途径,并设立了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最受欢迎的形式是通过微博微信“广州司法”和广州司法网公开信息。在便民服务上,我们对《广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在门户网站中开辟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分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计划总结、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和其他等七大项栏目进行公开,并对具体需公开的内容进行了链接,方便社会公众直接点击,同时对一些动态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编制了《广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和预公开信息制度》,通过书面或网上受理的形式办理市政府办公厅转办的、本部门直接受理的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方便群众通过各类途径了解我局的各类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12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咨询情况

我局2014年共接受市民咨询5910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56270次,当面咨询接待2547次(含律师法律咨询),网上咨询286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4年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还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信息。

七、说明与附表

(一)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884

其中:1.组织机构

0

      2.规章

0

3.规范性文件

1

      4.其他文件

338

      5.动态类信息

541

6.行政执法类信息

0

7.办事指南类信息

0

8.财政预决算信息

2

9.政府工作报告

1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1

11.其他信息

0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2

申请总数

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1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7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0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接受咨询数量

人次

3

投诉举报数量

人次

0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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