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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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28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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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彭城东路16号;邮编:510160;电话:020-81743025;电子邮箱:ysqgk@gzfda.gov.cn)。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总局、省局重点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和社会共治的理念,充分发挥好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作用。通过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有效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 不断完善制度,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根据食品监管职能的调整,进一步规范优化政务中心窗口业务操作流程,对政务中心窗口内部操作规程进行动态管理,完成《政务中心窗口业务操作指引》的梳理完善,共新增7个、修订5个、废止1个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业务指引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同时对政务中心窗口和政务网站办事指南进行一次全面更新完善;修订完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按照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在局政务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黑名单”专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进行分类和更新。

  (二)加大公开力度,推进行政监管和执法类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并对外主动公开。经梳理,我局法定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职权共303项,其中行政审批职权15项,行政处罚职权250项,行政强制职权18项,行政检查职权8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职权12项。二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每月集中通过《广州日报》和各部门政务网站专栏,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近期部门监管动态、食品抽检信息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并提供科普宣传和消费提示,及时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食品安全信息,截至2014年12月,已统一发布了17期,受到媒体和群众的广泛转载和热评。三是加强应节食品抽检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发布粽子、月饼等各类应节食品的全市统一抽检信息,并通过市主流媒体、部门网站及时主动曝光各部门抽检发现的问题应节食品,及时提供消费指引,保障市民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三) 开拓多元常态化宣传载体,推动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不断健全新闻工作机制。通过稽查执法与媒体联动机制扩大监管社会效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我局开展“生鲜上市”及处置“上海福喜事件”、“亨氏问题米粉”等热点事件情况;二是搭建广泛参与平台。通过畅通12331投诉举报平台和政务微博,新开通“广州社区FDA”微信服务,与主流媒体合作打造“广州食得放心用药安全”专题节目,通过手机短信和公交视频开展移动媒体宣传,大力传播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理念。三是组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服务团队“广州社区FDA”,继续完善幸福“药”素志愿服务团队和青年团员志愿服务团队,促进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互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4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07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总结类6条(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占比0.5%;政策法规类315条,占比29.3%;政府公文类(包括公告通知、意见征集等)104条,占比9.7%;政务(工作)动态类422条,占比39.2%;其他类(包括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安全警示等)230条,占比21.3%。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有756条(其中包含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药品防伪提示、监管动态、政府文件、公告通知等),对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树立食品药监形象,具有积极的影响和意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3条(其中包括有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另外,我局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相关信息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

  1.通过信息平台向企业发布本单位业务类信息短信6238条,提供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类信息、通知紧急事项等内容服务。向社会公众发送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60000余条,提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引导合理消费。

  2、继续利用“广州FDA”官方微博平台,新开通“广州社区FDA”微信服务,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监管动态等信息,加强与公众的网络互动。

  3、畅通12331投诉举报平台,重点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务网站公开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4、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平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幸福药素”、“食品安全”等进社区活动,拍摄食品药品安全“府前直通车”专题。

  5、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先后召开了7次媒体新闻通气会,主动发布家禽生鲜上市试点工作信息,及时通报试点相关情况和工作措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7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8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2件,通过信函提交的有32件,通过传真提交的有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0%属核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信息,30%属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信息,其余是涉及组织机构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7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33件,占总数的58%,主要涉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内部管理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0件;

  “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5件,占总数的9%,主要涉及内部管理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5%。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2件,占总数的21%,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非本机关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件,占总数的5%。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描述不清,过于笼统。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公民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55件,其中以外地公民为主,约占全部申请的70%。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2件,主要是查询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信息。

  四、其他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食品药品业务咨询26546人次。接受市民信息公开投诉举报0人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6532次,较上一年度增长30%。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示公告、焦点新闻、办事指南、网上咨询。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我局提起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3宗。其中,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宗,结果是案件终止(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向市政府法制办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2宗,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我局作出的答复。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提起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不全,政务网站平台稳定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效率。二是加强局系统负责依申请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三是加快政务网站平台的升级优化,提升网上服务功能。

  七、说明与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77

其中:1.组织机构

1

2.规章

0

3.规范性文件

5

4.其他文件

109

5.动态类信息

422

6.行政执法类信息

9

7.办事指南类信息

20

8.财政预决算信息

3

9.政府工作报告

2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1

11.其他信息

505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8

申请总数

5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2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18

5.信函申请数

3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3.“不予公开”和“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答复数

5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3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12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3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接受业务咨询数量

人次

26546

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数量

人次

0

 

附表4  因政务公开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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