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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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26
  • 来源:广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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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办综合本局机关和各直属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上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广州红盾信息网站上可查阅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1508室,邮编:510620,电话:85592234,电子邮箱:gszwgk1508@163.com)。

 

一  概  述

2015年,广州市工商局围绕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广州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穗府办〔2015〕2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5〕9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以商事改革系统开发运用为推手,以规范权力公开运行为载体,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途径,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以信息公开、阳光行政取信于民,本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导向,全面提高网站管理、运维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专门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和市场专业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市场专业分局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的网站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局网站普查工作的整体统筹、推进、落实与督办。同时,制发了广州红盾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各处室与直属分局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信息采集与发布制度、网站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和定期通报等制度,为如期高质量完成自查整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精心梳理规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广州市关于做好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穗政务公开办函〔2015〕4号)要求,围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我局红盾信息网站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点带面,组织专门力量对展开全面彻查,重点解决栏目未更新、网站链接不可用、栏目空白无信息、栏目内容存在错别字等问题。期间,并改网站1个,更新栏目14个,撤销阶段性工作专栏3个,先后修复不可用链接167处,处理死链错链97个,更正错别字343个次。三是发挥局普查办督导作用,督促各栏目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跟进,加大栏目更新力度,提高网上互动的响应速度,保持内容的“新鲜度”。共新发布各类信息549条,回应群众咨询、投诉15517宗,有效解决了网站“不可用、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全国网站普查任务。四是完善和巩固网站基础架构。坚持需求导向,充分运用电子政务云服务和负载均衡访问技术,扩宽互联网访问带宽(从110M升级至150M),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攻关,对网站运行架构持续进行升级与优化,进一步增强红盾信息网站的实用性,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需要。

(二)以商事改革系统开发运用为推手,全面打造网上网下惠民服务新途径。2015年,本局以商改配套软件开发为抓手,以平台化为导向,加强规划设计,整合应用建设成果,完善业务系统功能,优化网上办事大厅,为市民和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服务。一是通过开发 “商事主体自主服务系统”, 实现与市、区两级308个许可审批部门的信息共享、无缝衔接。在全国首创二维码营业执照,首创“商登易”APP应用软件,实时在线办理名称核准、开业、变更、注销、年度报告等商事登记业务,整合商事主体信息资源的订阅、分享功能,并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链接互连,推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进入移动互联时代。2015年,本局通过红盾信息网站共受理网办服务事项36416宗,位于全市前列。 二是牵头组织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强化部门间数据流动,打牢改革技术支撑,登记效能大幅提高。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万份。将南沙自贸区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试验田,该区大胆探索,在“三证合一”基础上,领先全国实现八个部门共享“一照一码”,在全市率先推出银行无偿代办商事登记服务,并试点推行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三是分步推进工商登记“全城通办”,企业名称核准率先实现无纸化“全城通办”,继续推进注册资本制度改革,落实“先照后证”等措施。鼓励各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辖内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工场等的扶持措施,促进注册登记管理从被动响应型管理向主动预见型转变,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全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15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07247户,同比增长11.4%,其中企业110182户,增长25.57%。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29704户,同比增长13.73%。四是上线广州工商“百事通”网上查询和答疑系统,向社会公众“亮家底”,拓展网上互动渠道。2015年,本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或处理市民工商业务类咨询15517宗,答复率99.86%;投诉65039宗,办结率96.22%;举报14009宗,办结率99.62%。“@广州工商”新浪微博共发布微博信息1840条,吸引超过68847名粉丝,共接受和回复评论及私信897条。“@广州工商”腾讯微博共发布微博信息1841条,吸引听众超过458412名,实现了与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

(三)以规范权力公开运行为载体,全面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信用监管新体系。一是完成了权责清单修改发布工作。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编办〔2014〕258号)要求及市编办的修改建议,在去年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自查报告、职能转变方案、行政审批流程图以及相关目录、表格,清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结合《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内容及本局食品监管、牲畜屠宰监管职能划转的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修改、更新并经市政府会议审核通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红盾信息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据《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临界点指引》,梳理了《广州市工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证据指引》,从涉及本局执法职责的81项违法行为中整理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时需采集的证据,现已提交市法制办审查。三是完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搭建了连接40个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308个区级部门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商事主体登记备案、许可审批、监管、处罚、信用信息等“大数据”共享与公示,倒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信用监管新模式。2015年,全市报送2014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85.5万户,其中企业42.6万户,企业年报率90%,达到了预期目标。开展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公示处罚信息专项检查、年度报告信息抽查等行动,共抽查企业2.06万户。全市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5.79万户,被标识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26.27万户。严格执行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制度,对法院通报的“老赖”限制其担任企业高管,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四是继续贯彻实施《广州市开展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年受理和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征求申请人意见并综合审核后,对符合网上公开条件的复议决定,及时予以公开。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本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符合公开条件的有18件,已全部在网上公开了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系统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7条(含原各辖区分局2015年前6个月数据),其中1.组织机构13条;2.规章7条;3.规范性文件4条;4.其他文件31条;5.动态类信息1373条;6.行政执法类信息259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165条;8.财政决算信息4条;9.政府工作报告7条;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5条;11.其他信息459条。

在本局红盾信息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新闻148条(工商工作动态、新闻报道),占总体比例的6.63%;图片新闻31条,占总体比例的1.33%;红盾视频29条,占总体比例的1.24%;消费警示67条,占总体比例的2.86%;专项整治信息18条,占总体比例的0.77%;公告公示120条(行政、年检、监测公告、招投标等信息),占总体比例的5.13%;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行政处罚等信息107条,占总体比例的4.58%;政务公开指南、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电话指南、应急管理、统计数据、总结计划、收费项目等政务信息29条,占总体比例的1.24%;工商访谈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65条(主要包括消费警示67条、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9条、“两建”工作16条和行政处罚73条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共42条,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形:一是达到政府公开招标限额项目,由政府指定的集中代理机构,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开招标完成的项目20个;委托市财政局指定的分散代理机构完成的项目3个。二是未达到政府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委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确定的代理公司办理的项目2个;三是本局机关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印刷的采购,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14—2015年部分协议供应项目采购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协议采购供货项目11个。

本局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列入局务公开,当年经费预算、决算均通过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每季度开支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个别处室开支情况实行内部通报。2015年本局系统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以广州红盾信息网站和各级注册大厅为主,电视、报纸、电台为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本局围绕消费维权、电视购物、诚信经营以及广告法宣传等方面,共制作《广州红盾》电视节目29期。本局政务信息被国家工商总局采用61条,市委、市政府采用92条,编辑广州工商行政管理简报24期,采用局属各单位及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信息近300条。通过国内22家电视(电台)、国内报刊、通讯社、网站报道刊发信息3000余篇(条),为宣传商事制度改革、“两建”工作以及工商部门其它日常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人民日报于2015年9月2日报道了我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改革情况,取得良好成效。各级注册大厅通过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务公开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幕、自助查询电脑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1件,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gov.cn)、广州红盾信息网站“依申请公开邮箱”在线平台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3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3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3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5%属于申请公开举报投诉事项或本局查处某企业结果信息,35%属于商事主体登记基本信息或企业档案查询类信息,15%属非本人查询注册市场主体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规、部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及各类咨询等信息。

在已作出书面答复的91件申请中,其中:

“同意公开”的43件,占总数的47.3%,主要涉及商事主体登记基本信息、企业档案查询及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规类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3.3%,主要涉及本局查处某公司结果等类信息。

“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6%,主要是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到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6件,占总数的6.6%,主要是问题咨询类或投诉举报类信息。

“非本机关和信息不存在”的21件,占总数的23%,主要是申请公开其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信息等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类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6件,占总数的6.6%。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通过网上和信函申请的59件,其中外地公民47件,占全部申请的52%。

四  其他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139次;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举报2次,主要反映个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不受理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本局2015年度共接待社会各界查询企业档案资料约 8.4万人次,打印企业档案资料(含批量查询及内档查询)约178万页,开具企业证明约1604份。其中,配合公、检、法、国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查询1730人次,打印企业档案资料14.7万页。

本局2015年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事项共1584宗,同比下降3.53%,处理率100%。

 

五  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主要是申请人复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违法;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其中,涉及本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对涉嫌公车私用违规行为处理结果信息公开案件1宗,涉及企业档案查询收费是否合理等问题1宗,涉及信息公开程序违法1宗。

六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广州红盾信息网站在线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功能还有待完善;二是红盾网站部分专栏内容有待拓展深化。

2015年,本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和互动渠道建设,着力提升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全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优化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准确及时;二是紧密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全城通办、工商业务“百事通”等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商事主体登记、年报备案、异常经营名录、网上公示等软件系统功能,实现注册登记业务全城通办和全流程电子化,同时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技术手段,促进业务应用创新,拓展便民利民渠道。三是加快红盾网站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建立数据准确完整、集中存储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以电子营业执照项目建设为依托,实现全程电子化,为公众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助力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四是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社会主动公开。五是继续做好各项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的主动公开。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以下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15年12月底,包括直属分局和原各辖区工商分局2015年前6个月数据。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337

其中:1.组织机构

13

      2.规章

7

      3.规范性文件

4

4.其他文件

31

5.动态类信息

1373

6.行政执法类信息

259

7.办事指南类信息

165

8.财政预决算信息

4

9.政府工作报告

7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15

11.其他信息

459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申请总数

91

其中:1.网上申请数

23

2.信函申请数

36

3.当面申请数

32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1

其中:1.同意公开

43

2.同意部分公开

3

3.不同意公开

2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6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21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1

7.申请内容不明确

6

8.其他

9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接受咨询数量

人次

139

投诉举报数量

人次

2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

行政诉讼数

3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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